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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我在原神遇到荧这回事 > 第24章 传说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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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荧,派蒙今夜在归离原找了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凑合过夜,离典仪时间就剩半个月了。

    最为著名的节日庆典,莫过于被称为七星请仙典仪的迎神仪式。

    作为始终注视守护璃月大地的神明,岩神每年会亲自降临,传下口谕,令凡民追随其寓意而行事,则事事顺遂规矩,不至逾越生乱。

    在愚昧久远的过去,璃月先民们从农人之中遴选代表,迎送岩神。

    他们会将丰厚的祭礼与肃穆的祝词献上,然后恭听神谕,向众人宣布这一年的经营方向,从而指引凡人富裕繁盛、克服灾祸,岩神的国土因而稳固不移。

    后来,魔神战争平定,璃月港城渐兴,代表璃月港各工商产业的七星成为了璃月港凡民与岩神之间的媒介,负责与岩神直接沟通,并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向市民传达神谕,发布一整年中的方针。

    而主持七星请仙典仪的显赫之人,顾名思义,只从七星内部产生,除此之外,无人得以过问。

    在璃月港众多商人的意识中,岩神的口谕之珍贵胜过黄金。

    每到岩王帝君降临的那一天,无论正处在多么遥远的屋檐下,璃月港的商人也会尽可能地或亲自、或差人急速赶回家乡,只为获取岩之神的指引,从而保障一整年里的生意兴隆旺盛。

    在雨林之国,狂言的智者们抛弃世俗、因寻觅隐藏的至高智慧而狂乱;而在磐岩的国度,人们却惯于祈求神明慷慨的引导,用以巩固繁荣的世俗。

    似乎某些时刻,共同行走凡世的七神也会彼此背道而驰。

    在璃月,新人的婚礼仪式上,新娘会将一束绣球抛向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

    恰好接住绣球者据说会获得一整年的好运:商人将财运亨通、穷人会得福转运,未婚男女将遇到好姻缘,而已婚夫妻则会对彼此真心相待,不再为生活磕绊争吵。

    绣球的材质各异,有时是鲜花捆结而成的花球,有时是精美的霓裳花织物编织而成的绸缎绣球,也有朴素人家会用彩纸或布料制作绣球。

    在璃月,无论清贫人家还是富贵之家,都同样欢享这一风俗。

    关于这一习俗的起源,有人认为是受到邻国风之国蒙德羽球节习俗的影响,也有人认为起源于魔神战争之前,盐之魔神漫步璃月大地的时代。

    她本是并立于璃月的诸神之一,但由于其过于温柔的本性,她被自己的追随者刺杀,在残酷的魔神战争中过早地退场了。

    她的葬身之地很可能位于如今被璃月人称为地中之盐的遗迹之内。

    根据一则如今已面目全非的传说,她曾向自己的子民分发花球,以此降下祝福…或至少残酷乱世中的一点安慰。

    当盐之魔神重归元素循环之后,她流散的人民或许也将这个传统留给了璃月人,而擅长竞争、喜好热闹的璃月人也依自己的个性改变了这种民俗的形式。

    尽管这一习俗的初衷是纯良欢乐的,但在璃月千岩军的安全记录中,每年哄抢绣球造成的受伤情况不在少数,甚至与山中妖物伤人的案件数量几乎持平。

    某个不知名的破败遗迹入口,燃烧的火堆,锅里沸腾的汤汁,被啃的剩下小半的猪腿。

    荧:“如果说一个丘丘人,能打三头野猪的话,琴团长和迪卢克老爷,分别有几丘丘战斗力呢?”

    派蒙:‘如果在蒙德城里体会过大家的统一口径,就应该知道,最厉害的是琴团长。’

    荧:“我觉得迪卢克先出手的话,琴团长应该没办法化解。”

    派蒙:‘琴团长一定有办法的。’

    荧:“肯定无解。”

    派蒙:“琴团长的元素爆发是很强的。”

    荧:“但那个领域,反过来会增强迪卢克。”

    派蒙:“琴团长对付迪卢克老爷都不用神之眼。”

    荧:“迪卢克只用新手大剑就...”

    派蒙:“唉\"”

    荧:“唔,我们好无聊啊。他们都是为了蒙德而战的,不可能会打起来的。”

    派蒙:“所以我觉得需要用丘丘人当战斗力单位啊。顺带一提,派蒙大概五分之一野猪哦。”

    荧:“派蒙讲点故事吧,这样我就能睡得着了。”

    派蒙:“那就说个醉鬼的故事?这是我之前在卢老爷酒馆听到的。

    相传在蒲公英酒的国度,大话与流言随醉气远扬。

    在胡闹的醉鬼中间,那些夸张的传说总能流传到更远的地方,就像醺醉时的胡言,或七歪八斜的步态那般,虽笨拙却也有趣。

    传说在过去的某个年代,蒙德曾有一位著名醉汉。

    像赶上休猎期的清泉镇猎人那样,他酒量不小,但每饮辄醉。

    不把口袋中的酒钱花光,绝不会离开酒馆的吧台一步。

    某夜,醉汉方畅饮完毕。

    正踉跄归家之际,头晕眼花的他误入了狼的领地。

    今日的奔狼领是王狼的领土,有理智的外来客大多会被这片森林肃杀的气氛吓阻。

    据老猎人们说,那是因为北风的王狼聚集着群狼的魂灵,防止外来者闯入不属于他们的土地。

    但在那个遥远的时代,群狼的领主尚未随北风降临那片森林,为狼族带来秩序与安宁。

    那片森林曾是野狼自由争斗的场地,在人类所未知的树影间隐匿着它们血腥的游戏。

    就这样,蒙德城的知名醉汉闯进了狼林。

    黑暗的林影之中,醉汉不顾绊脚的草藤与恼人的树枝,蹒跚而行。

    很快,一双绿光闪烁的眼睛盯上了他。

    那是一条孤狼,它静静地跟随在醉汉身后,一边心里暗暗嘀咕着:‘怪哉,怪哉!’

    数百年来,从未有人敢进入狼林,无论是全副武装的骑士,还是衣装槛褛的逃犯。

    即使恣肆的贵族也不愿将奴隶流放在这片森林,生怕此种冒犯会激怒野蛮的狼群,为自己的领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但这家伙竟然敢独自一人跑到这里来,实是怪哉!’

    孤狼嘀咕着,边忍受着醉汉熏天的酒气,边在他身后紧紧跟随。

    众所周知,狼的嗅觉比人类更加敏锐,也更敏感千万倍。

    在追踪猎物的同时,浓重的酒气也把孤狼熏得几乎窒息,绿色的双眼很快便眼泪汪汪了。”

    派蒙说的正开心回头却看到荧已经闭着眼倒靠着旁边的台阶“喂,你这家伙怎么把眼睛闭上了?”

    荧眼睛都没睁开回了一句:“我没睡哦,你可以继续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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