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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原随云X方思明-异色之瞳 > 28.梦来何处更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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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可能是真的吧?

    方思明回应着原随云的吻。可眼前恍惚仍是坠落在礁石上的一瞬间布满视野的血光,视野中心仿佛还有一团星云,随着迅速衰弱下去的心跳一闪一闪地发光。

    原随云刚一松开哭到几乎窒息的方思明,就听见怀里的人哭着说道:“那个故事是真的……他死了……最后他是跳崖而死的……”

    “不哭了,没事。梦都是反的……”原随云拍着方思明的后背,安慰道。

    方思明依然控制不住地浑身颤抖地哭着。他和梦里被称为“老帮主”的人感同身受。那个人死前的不甘和绝望,比死亡本身还痛苦。他被骗了一辈子,也骗了自己一辈子。梦里的人隔着六十年的风霜,已经哭不出来。但此时此刻的方思明只是青年。他还哭得出。

    方思明哭过,从噩梦中清醒过来。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地了。他能感觉到一床薄被底下,他和原随云都是赤|裸的。被情潮反复浸透后的酸软疲惫,还有身体深处轻微的疼痛感和撕裂感,让他清楚意识到昨天一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和原随云……?!

    不会吧?

    他认识这个人还不到一个月。两个人到今晚之前说过的话,加起来超过一百句了吗?

    然后他就……?

    方思明万万没想到,他自认为“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长这么大,几乎没什么朋友,恋爱也没正经谈过。然而就在昨夜,他和一个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一夜情了。

    方思明立刻起身。低头一看,脸腾地红了。他身上是被吻过、掐过、揉过的鲜艳的红痕。地上随便扔着的一团团面巾纸里包的是什么,还有擦过了什么,看床头边掉在地上的那些被撕开的一寸见方的亮闪闪的包装袋、看形状,猜也猜出来了。

    至于衣服,一路从卧室门口拖拖拉拉地扔到床边。

    昨天怎么会这么失神忘情?难道是因为又看见那个鬼鬼祟祟的神秘男子,所以心理压力太大了吗?可现在这样一来,不是把事情弄得更糟糕吗?方思明沮丧懊悔得几乎想再哭一场。

    方思明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遇见那个神秘男子的那一天。那是三年之前,他还是应天大学刚刚大三的学生,民乐社即将卸任的社长。直到那个人出现之前,方思明一直以为,尽管他始终不可能走出过去的阴影,但好歹他可以勉强活得像个普通人。但那个人一出现,他立刻明白,自己永远都不可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过去的罪孽会永远陪伴着他。

    新社长上学期期末之前就选出来了,从期末之前到暑假这段时间,方思明把民乐社里的事务陆陆续续交接给他。照例,第二个学年开始的时候,为了吸引新社员,民乐社会在社团招新之前,在文体中心的小礼堂办一场迎新演出。因为到了大三将会忙于学业而卸任的社团骨干们也会在这个时候毫不吝啬地使出看家本领,并且对新社长和骨干,以及可能加入的新社员发表一番感言。

    方思明的乐器是古琴。他那天状态奇佳,连着弹了好几首:《阳春白雪》《玄默》《醉渔唱晚》,还用古琴演绎了几首当时很流行的古风歌曲,每一首都是超水平发挥。其他社员的表现也可圈可点。整个表演十分顺利。

    然而快结束时,正好有一群金主和领导,从小礼堂外面经过。负责接待的人一点不在乎里面有人在演奏,十分聒噪地对金主和领导们介绍学校的情况,一群人还你一言我一语的互相恭维,你一句“朱总”,我一声“王董”,吵吵嚷嚷。

    方思明听得很火大,只不过他当时正在台上表演,他不想自乱阵脚,所以连头都不抬,只顾把曲子弹完。

    等下一个节目琵琶、扬琴表演趣味斗琴开始之后,方思明从小礼堂的后台出去,打算劝那群参观的金主和领导小声一点。

    不过,等他出去的时候,那群人已经正要离开。看背影,那群人中央是一个头发花白,器宇轩昂的中年人,旁边跟着一个身材凹凸有致,堪比超模的女子,大概是秘书或者助理一类的。方思明觉得那个中年人似乎有些眼熟。跟在这群人最后面的,就是那个神秘男子。他无意中回头,看见方思明追出来,冲他笑了一笑。

    神秘男子看上去非常年轻,如果不是他穿着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西装,方思明会以为他不过是应天大学的学生。

    那个人给方思明的印象就是“细”:细高身材,窄领的衬衣和窄领、单排扣的西装,半修身裁剪的西裤包裹着细长的腿,细长的眉眼和细高的鼻梁。整个人看上去像一把细长的亮晶晶的手术刀。

    神秘男子立刻向他走了过去。

    “同学,刚刚你的古琴弹得很好。《醉渔唱晚》简直是专业水准的。练了很多年吧?我也是应天大学毕业的。对了,你是学生干部吗?之后有一个学校接待领导和贵宾的活动,你要不要参加?”

    “过奖。”方思明答应着,心里却不明所以,他本能地讨厌任何有可能接触所谓权贵的场合。

    神秘男子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方思明的不情愿和疏远,或者他即便察觉到了也假装没注意,继续和方思明套近乎:“去一下呗,说不定你能找到一个不错的实习机会。你毕业之后打算工作吗?”

    “没想好。”

    “对了,同学,你认识这个人吗?”神秘男子掏出手机,按了几下,然后把手机放在方思明面前。

    手机屏幕上是一个中年男子在大厦落成仪式上剪彩的照片。他身穿着古雅的茶色马褂,站在一群西装革履的人中间,显得鹤立鸡群。这张照片拍的很清楚,神秘男子把照片放大,最后马褂中年男子的脸完全占据了整个手机屏幕,照片也没有太模糊。

    在神秘男子放大照片的过程中,方思明看清那个大厦的名字“万圣大楼”。

    时隔这么多年,再看见朱文圭这张脸,方思明依然浑身发冷。

    他现在知道了,这个貌似儒雅可亲的人当年做的是什么勾当。按照那些三观还没有被生活吓到崩溃的同学的话来说:这种人就应该原地加速升天,在太阳系外炸成宇宙最绚烂的烟花。

    但真的见识过朱文圭的手段,方思明反而调侃不出来。

    方思明再次抬头看向正在走远的那群人。难怪他会觉得眼熟,那个头发花白的人,不就是朱文圭吗?

    如果朱文圭发现现在的他就是当年的义子,他会怎么样呢?

    他的家人,会被朱文圭全数灭口吗?

    方思明摇摇头:“我不认识。”

    “这样嘛……”神秘男子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硬塞给方思明。“这是我的名片,叫我hilli就好。”

    那是一张纯英文的名片。方思明扫了一眼,这个人似乎是一家总部位于硅谷的科技创业公司的成员,名字是hilliftg。

    hilli名片印得像个假洋鬼子,普通话却说得极其标准流畅——但仔细听确实带着港台腔。

    “抱歉,恐怕我真的没什么能帮到你的。我对实习也不感兴趣。”方思明收了名片转身就走。

    回到后台之后,刚刚的斗琴表演已经结束了。最后是整个民乐社的合奏。合奏之后,再返场演出一曲民乐器串烧网络神曲,整个演出在掌声和笑声中圆满结束,当场就有十多个报名的。

    方思明带着社员们收拾东西,一边听着副社长低声调侃,这十多个人不知道有多少个最后能坚持一个学期的,一边出神,连演出后全社一起去黑暗料理一条街喝啤酒撸串都心不在焉。

    回到寝室,他把放在裤兜里,因为被反复捏着拿出来偷看而汗湿、捏皱的名片重新拿出来,另一只手拿出了手机。要不要按照名片上的电话打过去,联系hilli,向他套话,问他和朱文圭到底是什么关系,朱文圭到底打算做什么呢?

    但是这样一来,不就暴露出来他确实认识朱文圭,并且处于某些理由十分在意朱文圭的事了吗?

    方思明反复回想他面对hilli的表现。不得不承认,他当时确实表现得很紧张、不自在。但被陌生人搭话,非要参加什么接待领导的活动,作为一个学生,他显得紧张、不自在是正常的。但如果先说“不认识”“没兴趣”,接着又主动联系,就显得矫情、不正常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方思明终于把手机放下了。

    不要联系,继续装傻就好。不会有人查出他的过去。

    那么,这个hilli又是什么人呢?

    方思明打开电脑,开始搜hilli的名字和他的公司“chiroknights”。百度上面什么都搜不到。再打开翻墙软件,到谷歌和脸书上搜,依然没有搜到任何和hilli这个人相关的信息。

    至于chiroknights公司,硅谷确实有这么一家公司,业务是给别的公司提供电脑和网络方面的技术支持,在同行中的评价还不低。创始人是个很低调的技术宅,从来没有接受过媒体采访,网上没有搜到一张他的照片。他平常主要通过邮件和公司里的人交流的,而且常用的名字也不是真名,而是他早年在一个极客编程竞赛里使用的id“chiro”。

    这个公司在网上能找到的员工中,同样没有任何有关hilli的信息——确实有人也叫hilli,但那是个四十多岁的白人胖大叔。

    所以hilli和chiroknights和万圣集团或者说朱文圭有什么关系?

    方思明继续搜“朱文圭”“万圣”。这次连百度也能搜到结果:xx省首个万圣大厦落成,万圣集团出资在xx省建立百所希望小学,万圣集团盈利模式分析,万圣集团:责任心和科技创新就是聚宝盆,万圣集团创始人朱文圭对青年的五个忠告,朱文圭访谈:感恩社会,永不言败,跨界大亨朱文圭的成功之道……

    方思明盯着电脑屏幕上朱文圭站在一群贫困县小学生中间慈祥地笑着的新闻照片。就算他现在报警,说朱文圭曾经杀过多少人,会有人相信他吗?

    “滴……”电脑发出一声恼人的提示音,屏幕骤然变暗。

    “卧槽?!沃艹!!!”室友一阵惨叫,“老子马上就要通关了,断你妹的网断你妹的电!坑爹啊!!”

    原来已经十二点了。方思明推说不太舒服,从黑暗料理街回到宿舍的时候只有九点多。原来他已经发呆发了两个多小时。

    只剩下10电量、一直忘记充电的手机,屏幕上跳出来一个低电量提示。接着又是一条微信信息:

    “班书?:上午的报告结束了。听到了几个讲座,估计世萦会很感兴趣。笔记发给你们看看。”

    接着是几个群聊里分享图片的提示。

    他和班世萦的爷爷班书?这几天被邀请去美国参加一个顶尖级的学术会议。昨天他做了分会场的主题报告,今天是作为主会场的主持人之一听报告并且组织讨论。

    方思明点开通知。那是他置顶的群聊“药香传家”。里面只有班书?、班世萦和他三个人。

    “世萦:谢谢!!”

    过了一会儿。

    “世萦:斯坦福大学的这个研究好牛啊!!”

    “班书?:世萦还没睡?sig你们两个都早点休息。我算着时间,不到你们起床就不给你们发信息了。”

    “世萦:嘿嘿嘿,刚从实验室回来。爷爷晚安午安!”

    “班书?:世萦注意作息,无论搞科研还是当医生,以后有的熬夜呢,现在刚刚读研究生不要这么拼命。”

    方思明扣上手机。

    在外人眼里,他是在医学、遗传学泰斗班书?痛失爱子之后为了寻求寄托而收养的白化病孤儿。他很幸运(或者很不幸)地有一个又好强又爱照顾人的学霸姐姐,也就是班书?的孙女班世萦。当时,班绵德和妻子以及儿子班世蘅都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了。班世衡的双胞胎姐姐班世萦因为要参加少儿知识竞赛,留在家里看书,幸免于难。这事过去了两年之后,班家从福利院收养了方思明。

    所有人都觉得,方思明和他姐姐一样,也是个聪明、要强、善良、懂事的好孩子。班世萦从小学习好,方思明虽然学前教育和家学一开始不如班世萦,但他初中之后就渐渐赶了上来。班世萦从小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思明跟着他姐姐也练了散打和长跑;班世萦弹钢琴,他弹古琴;班世萦喜欢手绘,他喜欢摄影——总之,就连班书?都觉得,方思明和班世萦差不多。

    但方思明知道,他们都被他的外表骗了。

    连白化病都是骗人的。

    这一天之后,方思明决定尽快出国。

    班书?很支持两个孩子趁早去国外深造,到国际顶尖的研究所和医院开开眼界。所以方思明说打算出国的时候,班书?十分支持。

    方思明很快申请到了一个出国交流的项目。交流项目结束之后,他想方设法地留在国外做毕业设计,并且申请了国外的研究生项目。甚至毕业典礼都没有回国一趟,从交流项目出国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国。

    方思明没敢告诉班书?,他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躲灾。朱文圭如果打算找当年的养子,也果真找到他头上。打听到的消息肯定是方思明从小和班家相处十分冷淡,甚至方思明都没同意改姓“班”,这样一来,或许朱文圭不会觉得用班书?或者班世萦当人质,能真的威胁到方思明。如果是在国外找到了他,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隔着国境线,这件事也不会直接波及到班书?和班世萦身上。

    方思明如履薄冰地过了三年。然而不管是他,还是班世萦、班书?,都从来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方思明也忍不住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疑心太重。或许hilli只是随口一问。毕竟那次参观,主角显然是朱文圭。hilli和应天大学的同学交流或者说搭讪,自然而然想到的话题就是参观的主角贵宾是否在学生中影响很大,所以hilli才会问他,认识不认识朱文圭。

    或许事态没有想象的严重。

    方思明已经三年没见到家人,这次暑假他终于决定回国了。

    但一回国就出事了。hilli再一次出现,而且显然在暗中监视他。他本人稀里糊涂地和认识不到一个月的陌生人上了床。

    方思明从床上下来,满脸通红地去拾扔了一地的衣服,一边拾一边往身上套。

    “思明?”原随云从床上坐起来。“怎么了,你不高兴吗?”

    “……”

    “如果你担心的话,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你,我的体检一直都很正常。而且我保证我一直都用防护。”原随云停了一下,“如果你还不放心,床头柜抽屉里面有hiv抗体检测试纸。”

    方思明脸上真的要滴血了。

    “不是这个问题。”方思明终于穿好衣服,头重脚轻地从卧室逃到客厅。

    他昨天没必要送原随云回家。送到了家门口,转头就走就是了,何必多此一举跟着他进家门呢?且不说公寓的地段,光是这个客厅的设计装潢,一看就知道花费不少。原随云说的没错,他的确家境很好,他的家人请得起保姆照顾他,即便他是严重视障,生活也不会有任何问题。他没必要担心原随云。

    方思明从口袋里拿出了烟和打火机。火光一闪,方思明叼在嘴里的烟点燃成一朵小小的发亮的红色绒花。白色的烟雾中,纤长的手指夹着烟的样子,如同雾里看花,煞是好看。

    “思明?”原随云裹上一身浴衣,跟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对银色的耳线,“这是你的吧?”

    原随云的身材非常棒,宽肩窄腰,肌肉发达得恰到好处。脸上和身上的皮肤都微微晒黑。五官仿佛希腊雕塑一样挺拔匀称。他裹着的浴衣的样子,欲盖弥彰,无比性感。

    “多谢……”方思明走过去,从原随云的手里接过耳线,戴上。

    他现在碰一下原随云都觉得烫手。

    方思明此时此刻的模样仿佛一张格调纤细颓废的日漫海报:颀长的身材,略微凌乱的衬衫,苍白的皮肤,银色的长发,浅金色的右眼和闪着金棕色光泽的左眼,因为哭过而微红的眼眶,躲闪的眼神,玲珑精致的五官,此外,他还喜欢带着长长的银色耳线。

    班世萦喜欢开玩笑说弟弟比自己更美貌骚包,还说弟弟长得特别帅,有个缺点,就是把她对“帅”的标准拔得很高,普通的帅哥已经不会引起她的审美兴趣了;有个优点,就是能很方便帮她挡掉烂桃花。

    “思明,你抽烟?”原随云似乎有些惊讶。

    “对。”

    “抽烟不好。我从来不允许别人在我的房间里抽烟的。你的话,下不为例。”

    “不会有下次。”方思明说道。“我们不会见面了。”

    “思明……?!”原随云一脸错愕。

    “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方思明四处看了一圈。果然原随云的客厅里没有烟灰缸,他只能去厨房,把烟头在水龙头底下浇灭,扔进垃圾桶里。

    方思明注意到,原随云的厨房布置得非常简洁。对于一个需要天天做饭的厨房来说,可能有点太简洁了。方思明独自住过,尽管他在吃上并不用心,但他是他从不相信正常的人,或者说有中国式饮食文化的人,厨房里只有盐和胡椒两瓶调味品。

    还有厨房里的垃圾桶,只有几个特别干净的包装袋,一片摘菜摘下来的菜叶子也没有。

    确实有非常高级的专业护理每天照顾原随云的起居,原随云可能大多数时间连饭都不用自己做,他被照顾得很好——所以根本没有送原随云回家的必要。

    方思明再一次懊恼地想:他不应该横生枝节,甚至同意网友兼学妹绿萝的邀请,去流浪动物救助站帮忙,也是多余的。如果不去帮忙的话,说不定就不会遇到原随云。

    “随云,不管你对我的印象或者猜测是什么,你都猜错了。再也不见了吧。”方思明留下这句话,拿起昨天晚上他放在门口衣帽钩上的背包。

    原随云挽留道:“思明,可以洗了澡吃了早饭再走呀。”

    方思明头也不敢回第二下,离开了原随云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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