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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原随云X方思明-异色之瞳 > 38.北风吹断天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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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家万福万寿园下属的一座私人会所的餐厅。

    阳光穿过设计感十足的抽象风格天窗照在古罗马风格的马赛克地板上。一位身着旗袍的女钢琴家正在餐厅的一角用古董钢琴弹奏爵士乐。这里的一切都让人产生时空交错的梦幻感。

    除了钢琴,餐厅里只有三个客人安静文雅的说话声。几位侍者静静站在一旁伺候,连呼吸和脚步都是无声无息的。

    那天上午,方思明刚刚从原随云自己的小公寓里夺路而逃;中午,原随云已经若无其事地和金灵芝还有另外一个贵客应酬了。那位贵客看上去大概比原随云年长大约六七岁,但身材已经完全显出了中年人的臃肿,衣着也是平和中庸的路数。因为生活中经常承受巨大的压力,他的两道眉毛之间已经有了几条刀刻一样的皱纹,在胖得像刚刚蒸好的馒头的脸上格外显眼,嘴边的法令纹深得仿佛那张嘴是嵌在脸上的。然而他的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里却时刻流露出坚定的神色。他虽然长相平平,却算得上阔面重颐,再加上举止极其稳重,稍微有眼色的人都能看出,此人来路不小,非富即贵。

    他的名字叫朱高炽,是刚刚从南京调来的要员。

    在他面前,就连金灵芝都收起了大小姐派头。她今天穿了一件纯色的小尖领连衣筒裙,头发也打理得简洁素雅,仿佛一个乖巧的初中女生。

    “听灵芝说,你对音响和古琴都很有研究。我最近要搬回应天市了,新家正在装修。其余都不要紧,只有书房我想按照自己的意思好好弄一弄。人生苦短,总该有些赏心乐事消遣,我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音乐。之前各处漂泊,几乎是居无定所,我估计现在这个地方我怎么也得待上个十来年,音响的事情就不想马虎了。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请你帮忙挑一套好的。你是行家,听你的。”

    朱高炽说着,有几分好奇地打量着面前这位令人着迷的神奇男子:他一身衣服都是欧美的牌子,身材也颇像运动装广告里那些精壮的白种人,因此对于黄种人(尤其是不爱运动的那些)来说常常会显得过于宽大臃肿的款式放在他身上竟然很合身服帖。然而这样的体魄配上他书卷气十足的隽雅容貌,竟然没有一丝突兀别扭之感。他点头微笑时的样子极为儒雅,言谈间的引经据典自然而然不温不火,有很有文人画中的隐士气息。

    “灵芝这是谬赞,朱兄竟然当真了。不过,哪怕是微末琐碎之事,但凡能为你分忧,我自然义不容辞。不过要是认真讲究起来,不仅仅是音响,整个房间的布置,比如墙面怎么处理,家具怎么摆放,都有讲究。”原随云微笑着说。

    “好说,有什么要注意的,我多向你请教就是了。你可一定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哪里。到时候朱兄只怕是嫌我说话太多,对你的新家指手画脚。”

    原随云说完,拿起茶壶给朱高炽和金灵芝各沏了一杯金骏眉。

    朱高炽惊讶地看着原随云行云流水一样优雅的动作,忍不住问道:“你真的看不见吗?”

    “确实看不见。但弹琴、品茶这种事情做得多了,自然能熟练。”原随云放下茶壶。“这本没有什么新奇,从商从政的大事也好,哪怕是灵芝这些小姑娘们描眉画眼的小事也罢,不过都是熟能生巧的功夫罢了。只不过,寻常人不会训练自己闭着眼睛弹琴、倒茶、吃饭,因而我这点雕虫小技就显得夺人耳目。”

    朱高炽微笑地听着,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金灵芝很得意。原随云空有一身才华却只能经营一个半死不活的传媒公司,明珠暗投,她深以为恨。她相信,时势造英雄,好汉也要三个帮。原随云混到这样,一定是因为原家父子不睦,他的老爹原东园心里记挂的一直是外面的小三,不肯好好帮衬原随云。

    但她慧眼识英雄,看出原随云以后会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也会是个贴心的情人,甚至丈夫。金家人丁兴旺,盘根错节。她的哥哥姐姐,堂兄堂姐们,哪一个不飞黄腾达?寻常富贵子弟,比如原随云现在这样的,根本入不了金家的法眼。但另外一方面,她也可以利用金家的关系网给原随云找个好些的靠山。到时候好风凭借力,一定能助原随云青云直上。而原随云是个重情的明白人,一定能知道她的良苦用心,一定会对她格外珍视。

    原随云大概也心领神会。只要她说找机会给原随云介绍金家的朋友,原随云都很上道,十分配合。前几日原随云和她闲聊之间无意说到“刚从南京调来的朱高炽,你们金家不会也认识吧?”金灵芝果真就找出来她的三堂哥是朱高炽五年前的同事这层关系,替原随云联络上了。

    金灵芝确定原随云一定是个有抱负的人,虽然不太懂原随云的抱负是什么,但看原随云和朱高炽相谈甚欢,惺惺相惜的样子,她知道自己这次的的确确帮到了原随云。

    金灵芝又忍不住纳闷了。听奶奶说,原家最早是从清末洋务运动发迹的晋商,百年来风风雨雨波波折折,虽然根基早就搬离了太原,但晋商精明务实的家风一直代代传承。原东园也算是个不错的商人,怎么就没看出他自己的儿子是个堪用的大才呢?

    就在金灵芝分神的时候,不知道原随云对朱高炽说了什么。朱高炽忽然抚掌大笑,对金灵芝说道:“灵芝,你这个朋友真是个奇人!”

    金灵芝半撒娇似的笑道:“大哥,我没骗你吧?”

    朱高炽笑道:“金家真是手眼通天,天底下什么奇人异士都能网罗到。这次遇见随云,我实实在在没有白跑一趟。”

    朱高炽下午有些要紧的大人物要会见,原随云和金灵芝不敢多留他。朱高炽说该走了,金灵芝便恭恭敬敬地把朱高炽送到了会所的门口。

    朱高炽看了看站在一起的原随云和金灵芝,笑着把金灵芝拉到一边,低声说:“确实是郎才女貌,般配的很。不过这小子聪明绝顶,你得在他现在还没发迹的时候把他拿捏住了,否则以后你再要看住他就难了。”

    金灵芝忍不住咯咯地笑出声来,双颊瞬间绯红:“朱大哥您瞎说什么呢。我和随云不过是普通的朋友罢了。”

    朱高炽大笑:“行啦,害羞什么?这套说辞跟你的奶奶还有三堂哥说去,跟你朱大哥还藏着掖着的!”

    说完,朱高炽坐上车,离开了。

    金灵芝知道自己和原随云算是八字才写了一撇,顶多就是亲过抱过而已,而且还是在前几天她借机请原随云吃饭,把原随云灌得半醉时她主动亲的。不过亲来亲去,她也没把原随云亲得不能自持,反倒亲得昏昏欲睡了。而且看原随云后来的样子,当时他大概是喝断片了,根本不记得这回事。但是不管怎么说,原随云确实对她越来越上心了。今天听见朱高炽这么说,她更是心里乐开花。

    “随云,你今天下午还有什么事吗?”

    “嗯,公司里有些事情要处理。如果采访到最近很火的网剧的主演,公司这个季度的业绩就不至于太难看了。”

    金灵芝不屑地说道:“什么人这么摆谱,连你们公司的采访都看不上?”

    “极乐传媒也不过是个小公司,对方可是现象级网剧,对我们摆摆架子也无可厚非。灵芝,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不过经营公司还是要靠自己的实力才有意义。我知道你愿意帮我,但总是让你帮忙,你只怕也会瞧不起我。”原随云说这几句话时,诚恳中透着坚毅,坚毅里带着不甘,不甘中还惨杂着无比的温柔,说得金灵芝当场就认定,原随云一定就是她的真命天子,而且在原随云的心目中,自己也一定是他的真命天女。

    金灵芝无限娇羞又无限懂事地说道:“那好,你去忙吧。祝你一切顺利。”

    看着原随云离去的身影,金灵芝觉得自己离“贤淑旺夫的原太太”又近了一大步。

    

    原随云离开会馆不久,原东园打电话过来了:“你这几天又到哪里去野了?”

    “昨天去看了几个朋友,刚刚见了金灵芝,正好遇到了朱高炽。就一起吃了饭。”原随云说道。

    “朱高炽?怎么可能?!”原东园诧异道。“你小心一点。这个朱高炽可是连自己的亲兄弟都能下手的人。”

    “这不都是旧事了吗?而且当初到底是他弟弟先害他还是他先害了他弟弟不是说法不一吗?”

    “也罢,这些秘闻密事你少议论,只当不知道也是对的。”原东园说到底还是在意,不仅仅是在意儿子,也是在意原家和朱高炽可能的关系。“那你都和他说了什么?”

    “也没说什么,他装修新家要挑音响,我就把我知道的挑音响和音相配套的装修的事情都讲给他听了。”

    “然后呢?”

    “然后……然后他就和金灵芝聊得挺开心的。他说他下午还有事,我们也不方便留他了。”

    “就这样了?”

    “……那还能怎么样啊?”原随云诚恳地反问道。

    原东园已经能想象出来,原随云一定又在朱高炽面前犯了书呆子气,不管别人爱不爱听,只管讲自己感兴趣的话题,直到把朱高炽讲得厌烦,不得不把他扔在一边,和金灵芝说话。

    “你这……”原东园刚刚想训斥儿子一番,原随云又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说道:“爸,你今天还是回市区里的那个房子是吧?我晚上也回家。”

    “我跟你说过了,今天下午我就飞东京了。”原东园气不打一处来,“你好好照顾自己。我大概三天之后回来。”

    原随云挂了电话。

    大概是什么时候和原东园这么生分了呢?他记得小时候,他曾经很希望原东园能多回家;原东园看见他的全优成绩单、古琴考级证书、校篮球队正选的球衣,夸他“有出息”的时候,他也曾经自豪过。到底是什么时候,他不再在乎原东园的看法了呢?从他和母亲离婚开始?从他知道父亲为了商业利益和朱文圭、万圣集团合作开始?还是从他第一次被要求喊朱文圭“朱伯伯”开始?而又是从什么时候,原东园开始认定他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呢?毕竟是亲父子,知子莫如父,如果只靠他自己的演技,而没有原东园心里已经存在的偏见,装傻的戏码是演不下去的,更何况是把原东园完全骗住。

    到底是什么时候呢?

    这些问题也不再重要了。

    反正原东园完全被他骗住了。就算外人看见原随云聪明外露的一面,然后遇见了原东园,说到他到底是怎样的人,那些人称赞他的话原东园也不会相信。毕竟,在社会上混谁不懂人情世故。傻逼才会在一个富甲一方的商人面前说他的婚生独子是个傻逼。更何况,他在国内经营的极乐传媒,永远账面亏损,永远经营困难。就算外人能举例出来他的一些言行,证明他很聪明,原东园想到半死不活的极乐传媒,也会相信原随云不过是一个绣花枕头,觉得外人是被原随云的外表和家世骗了。

    总之,在人情世故的大网中,原随云的表演向来都很安全,从未穿帮。唯一让他不知所措的观众,就是方思明了。

    顺便一说,刚刚原随云表演的打电话,观众不仅仅是原东园,还有万圣阁。

    

    朱文圭穿着一套半旧的唐装,坐在湘竹躺椅上,手里把玩着一枚他刚刚刻好的鸡血石印章——那上面用大篆刻了“烛老人”三个字。

    “朱总,两个大消息!”一个清甜动人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朱文圭侧头一看,林清辉用青花茶盅端了一盏茶过来,此时正弯下曼妙的身段,把茶盅放在他手边的矮几上。因为姿势的原因,林清辉丰润白嫩的双峰透过低开的领口若隐若现。朱文圭并不真的贪恋林清辉的美色,只不过林清辉既然喜欢肉隐肉现地勾引人,他也乐得顺便饱个眼福。毕竟,没有男人会故意拒绝送到眼前的绚烂春光。

    “什么事?”

    林清辉倒不急着回答,反而探过身去仔细瞧了瞧朱文圭手里的印章,举动之间她身上的香水味和脂粉香味更加浓郁扑鼻。她挨着朱文圭身边认真地看了好久,心悦诚服地赞叹道:“这个‘烛’字的火字旁刻的真好,有举火烧天的架势。您有空,也赏给我一个印章,如何?”

    老实说,林清辉刚刚那句赞语确实说到了点子上。朱文圭因而心情不错,于是问道:“你想要什么印章?”

    林清辉转了转眼睛,一时间顾盼神飞,媚态横生,连朱文圭也得老老实实承认一句“真艳色无双也!”

    “我要用最上好的田黄石,刻一个闲章,五个字——‘男人见不得’!“

    林清辉说完,自顾自笑起来,笑的时候明眸皓齿,花枝乱颤,任何正常人见了不管男女,都要心旌摇荡——只不过,朱文圭不算是个正常人。大概从他得知父亲朱允?傻乃姥兜氖焙蚩?迹??退悴坏谜?H肆恕

    但今天朱文圭心情不错,于是也跟着笑了一会儿。

    “说吧,到底什么事情?”

    “您猜对了。昨天鬼琵琶跟我说,那个方思明,就是您当年收养的‘活古曼童’。还是您的办法好,那个方思明还真是顾家,我们假装要对班家人动手,他果然沉不住气了,甚至说到了在您身边学会敲山震虎这一招。否则的话,他那样谨小慎微的性子,又那么能忍,天知道他还能装到什么时候。三年前竟是我疏忽了。”

    原来那些旧事他记得这么清楚?

    朱文圭暗笑:俗语说的好,饼大不过烙饼的锅。方思明的心再大也大不过他当年的教导。

    “清辉,不全怪你。我估计救他的就是那些缉毒警察,他们为了怕他被人报复,故意不在他的档案里说清楚他的来历。他送到福利院之后,福利院里的那群人不过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更没有可能好好记载他的来龙去脉。从档案上看,你以为方思明是应天市土生土长的白化病孤儿,也不能怪你,毕竟连我都不敢确定。隔了这么多年,忽然在大学的学生社团里看见一个年龄差不多,也是白头发的人,虽然感觉很介意,但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我也不能说他就是当年的小孩,更没法解释他是怎么活着从中缅边境到了应天市。”

    “是啊,要不是hilli发现的那两篇论文,证明确实是在您出事的同一年,应天大学班书?的学生去中缅边境一带调查罕见遗传病,而且也是这群学生,几乎在同一时间报告了一个治愈儿童因为长期服用致幻毒物导致器官畸形的病例,我也不敢往这条思路上想。没想到还真是他。”

    朱文圭啧了一声:“这小子命大。”

    “但是话说回来,方思明心里对您没有一点怨恨吗?他是情势所迫,为了反过来威胁鬼琵琶,才承认自己的身份。可见他胆大包天,心里有自己的主意,您不会还真的打算把他培养成少主吧?”

    朱文圭眯起眼睛,仿佛陷入了回忆:“他有胆量反过来威胁鬼琵琶,说明这些年他变化不大,还是当年一言不合就敢提刀子杀人的小恶鬼。这种人,不好好利用就亏了。”

    林清辉娥眉微皱:“太锋利的刀子,也会割伤自己的手。万一他存了二心呢?”

    朱文圭摇摇头:“清辉,你太小心了。既然是锐利的刀子,正好用来割滚刀肉。”

    林清辉一点就透:“是了。让他去对付楚留香!只怕楚留香还打算策动他当污点证人对付我们呢。这样的话,楚留香对他的戒心也更低。”

    朱文圭哈哈大笑:“不错!”

    接着朱文圭又问:“第二件事呢?”

    “听说,原东园家的那位公子,竟然和朱高炽勾搭上了。我们的人监听了原东园的手机。在电话里原随云亲口说他和朱高炽吃过饭了。”

    朱文圭听了略略惊讶了一会儿。

    “这个朱高炽自诩高贵清流,自小看着各方势力勾心斗角长大,步步为营,绝不做能让人抓住把柄的事情。这么多年我们能经营到的人脉,对他针插不进,水泼不出,没想到一个吃白饭的公子哥反倒先和他说上话了。”

    “据说这里面还有金灵芝的一份功劳。也不知道这位金大小姐是哪根筋搭错线了,看上了原随云。我看这意思,金大小姐这是为了给自己的未来情郎找靠山呢。”

    “未来情郎?”朱文圭听了又是一惊,“原随云还没把金灵芝追到手,金灵芝就给他弄来了这么厉害的靠山?”

    “金大小姐追的他呢。我看这原随云做生意不行,搞女人倒是很有一套,不过我感觉他也就是耍耍手段,吊着金灵芝的胃口,其实心里巴不得当金家的孙女婿。想要勾搭搭住原随云,只怕莹莹得加把劲。”

    朱文圭仔细回想了一下,原随云这小身材、小模样保养得跟基佬似的,搞不好他还真是打算吃软饭的。

    不过总觉得这里面哪里仿佛不大对劲。

    “终于有我们能控制得住的人和朱高炽有所交集,这是好事。但对于原随云我们毕竟了解不多。也派人和hilli配合,仔细看住他。从现在开始,他接触过哪些人,做了哪些事,都要一一查清、记录。”

    “好。”林清辉点点头。

    “还有,告诉甲贺,让派去下手的人尽快自我了断。毕竟有可能是楚留香来审他,万一不小心他说错话,暴露了了不得的东西就不好了。再说,既然打算使唤方思明,总得把刺客的人头当见面礼。”

    “记住了。马上就办。”

    哼,楚留香。真是阴魂不散。

    朱文圭愤恨地想。从他的父亲楚遗风开始,这对父子,就一直和他对着干。

    当时楚遗风几乎把他逼到了绝境,他一度有身份暴露,说不定哪天就被从天而降的特警一声不响地杀死然后抛尸的风险。他威胁楚遗风,再多管闲事他会对李如梦和楚留香下手,也没能阻止楚遗风。毕竟,即便是楚遗风也不会想到,一个主要势力尚在海外的黑社会老大能有足够长的触角伸到内地,杀死富商家的女儿,警察的妻子。

    但朱文圭派去的杀手真的杀了李如梦:装满了危险化学品的小皮卡狠狠撞上了李如梦的车。一瞬间家用的小轿车就被火焰包围。只不过,他们只差一步就杀死了楚留香。若那时成功,也不会有现在的麻烦。

    按照望风人的报告,在两辆车马上就要爆炸的前一刻,文文弱弱的李如梦竟然使出了非人的力气,帮困在副驾驶上的少年逃脱出来。那少年从车里钻出来,一步三回头地往外爬了没几步,就被爆炸的气浪冲得打了好几个滚,撞得浑身是血,动弹不得,像个坏掉的娃娃一样支离破碎地倒在地上。他仿佛不知道困在车里的李如梦已经救不得了,依然冲着熊熊燃烧的车子撕心裂肺地大喊“妈,你快出来呀!”,只要有人接近他,他就拽着人家苦苦哀求“我妈还在车里,你们快救救她!”

    少年的哀求哭喊惹得路人纷纷驻足,没一两分钟,周围的片警保安就全被引来了。众目睽睽,再下手杀那少年竟然没有机会了。

    一直到救护车把他抬走,他还在疯狂地挣扎哭喊,不肯离开,以至于护士不得不给他注射镇定剂。

    据调查说,因为楚遗风常年在外执行任务,很少回家,楚留香和母亲李如梦感情甚笃。他对母亲毫不掩饰的孝顺和崇拜,在认识李如梦的那一圈人当中是出了名的。甚至还有人研究过,和楚留香闹过绯闻的女孩,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些李如梦的影子。

    从那一刻开始,劫后余生哭喊着母亲的少年就成了缠绕在他心头的鬼魅。尽管在李如梦死后,他很快找到了反击诬陷楚遗风的机会,最终不着痕迹地把楚遗风毒死,而楚留香从李如梦出事之后就销声匿迹。但他知道,楚留香还会回来。

    一个深爱母亲的少年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活活被大火吞噬,怎么可能不为母亲报仇呢?他自己也经历过失去至亲的痛苦,他深知这一定会是至死方休的仇恨。

    所以,当朱文圭发现楚留香终于盯上他,盯上万圣集团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不可能逃过这场寻仇。他和楚留香之间一定是你死我活的对决。

    为了赢得这场对决,他愿意把唯一曾经当做亲人看待的方思明送上擂台。

    鬼琵琶很快向他报告,刺客已经死在了看守所里。同时也送来了方思明的手机号码。

    朱文圭拨通了方思明的电话。当年的小孩子已经长成了青年,但在朱文圭面前,他依然胆怯了。改变容貌和身份或者改变心态,到底哪一个更难?只怕很难有结论。

    正如朱文圭的预料,相比于带班世萦加入万圣阁,方思明选择了去杀楚留香。

    朱文圭放下电话时,不得不承认,方思明还是他的乖孩子。不管多么匪夷所思的任务,只要方思明心里还把他当做无所不能但又需要他帮忙的“阿爸”,这孩子都会义无反顾地为他做成。

    想到这里,朱文圭几乎有些可怜方思明了。于是,他叫来林清辉:“把和楚留香相关的资料翻一遍,方思明能用上的那些,包括和张洁洁相关的,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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