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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阎君往事 > 第二十七章 一朝易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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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的旱季出奇地凉爽,孩子们都穿上了兽皮袄子,雨水也不少,短毛狐在湿冷的日子里异常活跃肥美,糯薯出产也多。

    “今年真是圣灵赐福,山神护佑啊,不想天凉了,竟然粮食出得还多。”

    “是啊,猎队进山两三天,猎的狐兔和野鸦就能有那么多。”

    苍面族人这年没有在旱季里挨饿,孩子们拔节长高,活跃在亚姆河源头。

    曾经在河岸边带着小伙伴们恶整大旃檀的浩,转眼间长成了十四岁的小伙子,在水里扎着猛子。

    清冽的水里,活跃着数个精壮青年。冷冽的天气里泡冷水,真是别样滋味。不多时,浩提着藤条爬上了岸,藤条上扑腾着七八条白鱼,他用藤条从鱼嘴里穿入,从腮穿出,鱼还残留一口气,新鲜着。

    浩穿上衣服,直奔棚屋去。

    “凰姐,你看,新鲜的鱼呢,一会给你做鱼肉羹汤喝。”浩兴致勃勃地掀开门帘,举起手里的鱼。

    屋内坐着身量不高的女子,微微丰腴,圆脸细眉,正在缝制衣服,见浩进屋,笑着站起来,小腹微凸,接过了鱼。“这么会就抓到这许多鱼?冷不冷?”

    “不冷,这天气下水特别畅快,我叫上了几个弟弟和大风、无鼠几个人一起抓的。”

    彩凰嗔怪,“你又使唤别人,一会喊他们一起来吃鱼羹吧。”

    “给我未出世的儿子抓鱼那不是应当的吗,不要紧,抓的鱼我拿了一半,给他们留了几条。现在你最重要,当然要紧着你先吃。”

    彩凰今年十七岁,温婉乖巧,是绵青长老的二女儿,自小也在族屋帮忙照顾幼童。在浩的眼里,从三岁到十四岁,她都是最可信赖的人,两人之间的感情似情人更似姐弟。

    浩很快就要做阿父了。

    “今日阿姆来看我了,说长老们打算办一场猎赛,长老们争执了多年,终于决定要向北扩张部落了。”

    苍面族长年驻扎在山谷东南面,族中人丁越来越兴旺,总是需要越走越远。近年来为了便于管理,族中按族人的工作划分了区块,每百人设一位连管、两位协管协助长老们管理族中事务。族人是好管理了,但也需要有能打能战的勇士为先锋,为族人扫平陌生区域的猛兽毒虫或是其他人族部落,占据更多土地。

    猎赛就是族人选拔勇士的方式。

    “终于要开始了,听长老们说了五六年,我从一个孩子等成了一个父亲,我早就已经准备好了。”浩盯着挂在棚屋上的长斧,从小他的阿父就是族里的好猎手,他七岁就随父亲出猎,十岁不到就能打到一头成年的箭牙猪,现在他迫不及待要成为最优秀的猎手。

    苗一直希望浩能够更专注于务农之事,然而这个儿子就是为征服而生。浩听阿父说起那个部族里猎队的故事,觉得那才是属于自己的生活,带着青壮翻山越岭,跨越丛林,捕杀一起可见的野兽,那才是应该过的日子!一呼百应,无所不能。

    彩凰看着这个如弟如夫的少年,深知他的心愿,也不免担忧。

    “阿姆说了,长老们在筹划此事,十日后祭山神通知此事,再有几十天就会开赛。”彩凰扶着浩的肩膀,为他捋顺长发,用麻绳系上。“我知道你一定会胜出的。”

    浩的目光从长斧上挪开,回身抱了抱彩凰。“我知道,这会是我送给儿子的第一份礼物,王者的荣耀。今日可好?孩儿闹腾吗?”

    彩凰笑的幸福,“你的孩儿还不知道吗?今日踢了我好几次,阿姆来都吓到了呢。”

    少年夫妻的日子过得如蜜似糖,浩在彩凰怀孕的日子里时常整夜整夜地留在她的棚屋中,极少回高耳的棚屋与兄弟们同住。

    清冽的夜,星星格外明亮,大旃檀带着唯一的女儿爬上山丘观星。

    莲生不满十二岁,身量却很舒展,走过一段山路,微微有些气喘。“阿父,今夜真凉呀。”

    “这种阴凉无云的夜晚最适合观星,星空晴朗得很。”

    莲生忽然笑起来,“晴朗,星空也是晴朗的么,我以为只在有日头的时候才是晴朗的”。

    大旃檀用麻草织成垫子铺在石头上坐下。

    “来,丫头,给阿父讲讲你看到的那些星星吧。”

    莲生挪过垫子靠在大旃檀身边,“阿父,谁教你看星星的呢?是你的阿父吗?”

    “我阿父……不是的,是那些雁鸟教我的。”

    莲生抱住大旃檀的胳膊,轻声问,“阿父,你真的是他们说的圣灵之子吗?你真的能听懂鸟儿、鹿儿说话?”

    大旃檀并不看女儿,专注地看着星空。“所谓圣灵之子,也不过是前尘往事,大家的笑谈。若我真是圣灵之子,你岂不是圣灵之女了?”

    莲生轻轻笑了,“我是大旃檀之女,不是圣灵之女。”

    “听懂谁说话不重要,重要的是亲人、族人们能活得好,吃得饱,少生病、少受伤。对吗?”

    “嗯,阿父,我想听你以前关于圣灵之子的故事。”

    “夜凉,还是看星星吧,不然今夜又没的睡了。”

    “星星啊,我更喜欢月亮呢……”

    到了祭山神的日子。往年的旱季里是没有这样的祭典的,而今年为了猎赛特地办了山神祭典。

    扶兰祭司带着雅铛祭司登祭台祭告山神。

    巍巍青山,苍渺绵延

    浩浩青山,苍郁无央

    我有珍宝,奉予宝山

    我有血肉,献予宝山

    ……

    祭歌曲调悠长,庄严厚重,族人单膝跪立,肃穆无声。

    各长老及连管依次送上祭品,族人伏地跪拜。

    高芽子族长高大魁梧,龙马精神,他的同龄人大半数都已经离开了人世,他却依然壮健地行走在世间,而且似乎还将继续行走很长世间。

    族长在祭台上向山神行大礼,在祭台上杀了两只活羊羔,鲜血遍布,供奉山神。

    “我族人繁衍至今,生生不息,沿亚姆河岸靠圣山生活了几百几千年,仰仗的就是这片土地和族人的勇敢勤劳。我们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也有零散的异族人融入我族,人丁兴旺。

    此去东北数千里、过河岸以南数千里都有人族部落的存在,我们在这片土地上还不足以和那些部族联络,因为这路上横亘的是连绵不绝的野兽、猛虎、毒虫……而我们要强大,要向山神祈求更多的土地养活更多的族人更需要勇士,我们要向野兽夺地,要有很多勇士来为我们的孩子、为子子孙孙开辟无数的道路,通向四面八方。

    今日,我以众长老之名宣布,我族的勇士之战开启!“

    族长宣布了勇士猎赛的规则,为期十日,族中任何人只要年满十二即可参加,地点定在圣山之中,十日后的正午谁能带着更多的猎物头颅回到祭台,谁就是族中勇士。

    勇士者,即族中将领,族中青壮任由挑选,组成百人战队,为族人打开陌生的危险之途,扩张版图。

    “明日日出之时,就是猎赛开始之时,各位有志者可以回去准备,明日日出之时,我和众位长老在这里送各位进山。”

    话毕,族中年长的女人即筹备族宴,今晚族中要好好操办一顿族宴,歌舞也会很隆重,一切都在为猎赛而准备。

    高耳带着几个儿子回棚屋准备器具了。“阿父,你也要参加吗?”高耳最小的儿子今年才七岁,还不能参加。

    “哈,阿父还能打的动豪猪呢,为什么不去?”高耳抱起小儿子举高,“你看阿父还这么强壮呐。”

    “这种荣耀,孩子们,你们的阿父终生都在渴望这种荣耀。”他看看最为得意的大儿子浩,“你们要勇敢、努力,不要落后我太多啊。”

    浩笑了。

    “孩子们。我们来啦!”苗在棚屋门口招呼着,带着彩凰。

    “你们父子几个想来明日都是要去的,千万要小心呐。我准备了些药草和止血包,你们都要随身带着。”苗从筐里掏出了好几个布包,然后又掏出了一些肉干和黍米团放在石台上。“干粮我带着彩凰也做了一些,你们分一分带点。”

    浩揽着彩凰问,“今天好吗?祭典上叩拜的时候我就担心挤到孩子。”

    彩凰脸微微发热,扶着肚子。“孩子还小,肚子都没圆起来,没关系。”

    “往后我跟祭司长老们说,大着肚子的女人就不应该再叩拜了,山神哪里会计较到这份上。”苗丫瞪了一眼儿子,“就你多事,祭典是何等大事,由得你胡来”。

    彩凰看着小丈夫,包容地笑着,“苗阿姆,他也就是说说”。

    三个儿子和丈夫都要去参加猎赛,苗想着,长到三十岁上,能够齐齐整整地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四个儿子也许只有今晚了。圣山是个什么样的地方,绵延十几座山,往北去也许更多,什么猛兽没有?每年死在山里的猎手那么多,这一次又是比赛,不比往常那么多人互相照应……

    她从听说猎赛消息的时候起就开始担心。

    “男子好猎我知道的,你们也别太冒险,我已经不年轻了,你们心里多少顾念一下。幺儿这几天回来跟我住吧。”

    高耳有点心酸,拉着苗丫好生抚慰了一番。

    相比苗丫的忧心,彩凰对自己的男人信心满满。

    “我和孩子等着你大胜归来。”

    次日清晨,猎赛正式开始。祭台上升起青烟,这烟将连续燃足十日,为进入圣山的族人指明回家的方向。

    这一去,族中青壮共三百五十一人,能猎的会机巧的男子,去了大半,其中还有女子一十三人。

    “这一去,不知会折去多少青壮。”大长老慨叹着。

    “我族青壮都是能打能猎的好青年。此时多晴朗天气,想来毒虫猛兽也不容易讨到便宜,要对他们有信心。”族长安慰众人。

    “阿父,我也想去圣山看看。”猎赛第一天夜里,莲生与父亲闲谈。天凉丝丝的,夜露悄悄在凝结,小蚁们还在成群结队地回家。

    大旃檀掏出竹筒,给女儿看他召唤红蚁的手法。他变换着竹筒的方向,引着红蚁四处打转。

    “你想看什么?”

    女儿支着下巴,“看……圣山吧”。

    “圣山一直都在,为什么平日里不想去,这个时候又想去赶热闹?”

    “是啊,为什么就是现在想去呢?”

    大旃檀举起三只红蚁到眼前,红蚁们摆首弄尾,着急得不了。

    “你也想去猎赛吗?”

    “不,我不想打猎。我只是……想去看看勇士们。”

    大旃檀放下红蚁,慢慢站起来。“你也长大了,天天在田地里也是有些无趣吧。总会有这么一天的啊!”

    “阿父,你以为我是想找男人生孩子了吗?”莲生格格地笑着,“才不呢!我就是想知道猎赛是什么样的,勇士们会怎么样和猛兽搏斗……也许有机会还能看到他们收集头颅的过程。”

    莲生想了想又说,“那很令人骄傲,不是吗?我想看到那种骄傲和勇敢。”

    “是啊,很骄傲。”

    “阿父,你猎过什么?”

    “我?那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杀过的兽,终将会用另一种形式杀我。”大旃檀越说越轻,最后几个字几不可闻。

    “什么?”

    “没什么,那几乎是另一个人的经历了。猎多了兽,是容易有兽潮袭击的,它们也有父母子女。”

    “我知道,不要嗜杀嘛。可是……什么是杀呢?”少女对于世界有浓郁的好奇心。

    大旃檀没回答女儿,这种问题解释千百遍也不是少女想要的答案。

    “回去吧,明日要灌水入田,辛苦着呢。”大旃檀自己回屋了,留下女儿自己发呆。他一手教养的女儿怎么会不了解她的心性呢?她和他不一样,她没有继承他的沉稳多慧,像个普通的笨拙小孩一样磕磕绊绊地长大,会为了喷香的烤鸽肉欢呼雀跃,也会因为难过而摔砸工具,会期待他人艳羡的目光,会追逐族人的焦点。眼下的猎赛,她又怎么会安心地在部族中等待呢?

    哪怕是他带在身边教养的女儿,也没法干涉、控制啊。

    临睡着前,大旃檀想,得去挑块好地方给女儿盖间自己的棚屋了。真是甜蜜又忧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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