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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洛克王国君临天下 > 当初的军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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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五日,下午,训练场。

    “看起来不错哦。”

    李莫凡看着自己的萨格罗斯成功突破了瓶颈,距离幻天、影战完美融合为王·萨格罗斯几乎只差一步,不由得笑了笑。

    王·萨格罗斯啊,那可是顶级的战神呢。

    至于类似天启帝君、重生之翼这类的,李莫凡只能撇撇嘴。

    跟随师父游历天下近十年,李莫凡已经完全可以确定这类精灵根本就不是让人抓来做宠物的,他们是超过精灵王的存在,几乎可以算得上是这个世界的守护者。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并不能涉及凡尘之事。

    天界近些年来相当的欠收拾,既然天启帝君、混元天尊这群人根本就是一群吃瓜群众,那么也就由不得他出手了。

    “哼,萨格罗斯的顶级形态是可以在幻天与影战两种形态下自由转换的圣王萨格罗斯。”李莫凡将萨格罗斯收入咕噜球,目光有些狂热,“而且,一旦我找到传说中的英卡洛斯,就可以让他们完成光影螳螂的融合!成为从来没有人见过的……王者!”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会给它起什么名字呢?”

    苏洵逸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他靠在墙上,双手抱胸,歪着头,俊脸含笑。

    “莫里亚蒂怎么样?”

    李莫凡半开玩笑的道。

    “挺好哦。”

    苏洵逸点头。

    詹姆斯·莫里亚蒂,这个名字,真不错。

    “对了,有兴趣犯罪吗?”

    苏洵逸突然道。

    “又有谁被你这头冢虎给盯上了?”

    李莫凡一边将自己的风衣披在身上,一边轻笑道,看起来又要有什么人倒霉了……

    “呐,你看看有没有兴趣?”

    苏洵逸微笑着从自己的灰色大衣内袋里拿出一张被他折叠好的报纸。

    “我调查过了,这上面说的没错。”苏洵逸低声道,“怎么样,要不要赌一把?”

    李莫凡轻轻取开报纸,瞬间就被吸引住了。

    李莫凡的嘴角沁出一片微笑,墨色的眸子却渐渐变得冰冷。

    “洵逸,我,很有兴趣。”

    苏洵逸微微一笑,他早就断定李莫凡绝对不会拒绝自己的。

    至于原因嘛……

    就因为这张报纸上的头版头条带给李莫凡的消息:

    司礼太监魏高,攻打梁山叛军,成功斩杀梁山匪首王幺,现正与王伦等叛贼鏖战!

    “咱们九月八日开始竞赛,凭咱们的实力,根本不用太担心。”苏洵逸笑道,“不过明天——也就是九月六日,这可就空了。”

    李莫凡点点头。

    魏高,此人本是地痞流氓,阴险狡诈、毫无廉耻,后来自阉入宫,因为擅长谄媚而得圣上信任,任职司礼太监!

    司礼太监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魏高成为了太监中仅次于正副总管的存在!

    魏高门下,有不少义子,号称……“十三太保”。

    李莫凡从来不放过报纸上一丝一毫的消息,魏高带兵攻打梁山,他早就知道了。

    梁山叛军,首领就是王幺、王伦兄弟俩,不过真正掌权的,却是老二王伦。

    至于魏高出兵,其实根本没必要。

    王氏兄弟的造反,看似声势浩大,不过是打退了几路普通地方军,若是抽调一些重镇的军队集合起来,要平定梁山,实在是不要太简单。

    虽然之前也有一些精锐的地方军前去讨伐,但总是一路一路的去,人数相当少,不被人打败也是邪了。

    换句话说,这远远达不到让朝廷高官带领精锐禁军前去征伐的地步。

    那么魏高为什么这么做呢?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关键就在于魏高的身份。

    他与宫里的掌印太监黄瑾不合,互相看不顺眼,争夺权利已经很久了。

    但是黄瑾乃是老牌太监,而魏高只是一个靠谄媚上位的家伙,硬实力比不上的。

    他缺少功勋。

    那怎么办?

    行政?你可算了吧,自从朝中的势力被分清后,太监们一直是享有无尽的荣华富贵但绝对绝对不能触碰政治的群体!这是死律!

    去边关打仗?或许童道行,但人家毕竟学过兵法,属于专业人员,可魏高呢?去边关,那是自寻死路……

    于是魏高的眼光放向了国内的寇匪……

    恰好,现在王幺已死,王伦还活着。

    如果他们两个“借用”王伦的名义杀了魏高,也没什么不对,不是吗?

    挺好的机会。

    ……

    晚上。

    李莫凡已经吃过晚饭,接下来的时间可以回学校,也可以回客栈,毕竟他还不算是学院的正式学员,不能住宿舍(流泪)……

    李莫凡出去了,但没有去客栈,而是找了一个酒吧。

    酒吧的安静氛围,挺让人舒心。

    一杯波本端在手中,李莫凡缓缓打开刚刚买来的笔记本电脑。

    李莫凡从六岁开始就跟着师父喝酒,他对酒有一种偏爱。

    不过,师父居然允许他喝酒,有时候甚至还和李莫凡对坐狂饮,这可是李莫凡经常吐槽的一件事呢。

    波本,罗曼尼康帝,尼古拉斯,冰酒,威士忌……

    世间的酒,除了啤酒之外,那可没什么是他没尝过的。

    闲话少叙,书归正传。

    李莫凡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笔记本带来?

    原因很简单,他非常想了解一下近年来唐与辽之间的战争。

    燕云十六州,是李莫凡一心想要收复的地方。

    这也是,师父的梦想啊!

    而且金国强势崛起,没有后援的他们一定会和唐联合灭辽。

    李莫凡深知,他必须得在短时间内崛起,尽快掌权,等到了北伐的时候,他一定要成为这支北伐大军的总指挥!

    如果辽国被消灭,那么金国一定会成为大唐最主要的对手。

    李莫凡曾经有一段军旅生涯,是以一名小兵的身份开始的。

    那时的李莫凡,被师父扔到北军里边历练了半年左右。

    他曾经“代替”一位将军死守霸州,最终等来援军,成功突围……

    他曾经带着五百人强袭辽国运粮军,一把火烧尽敌人粮草……

    那段时间,他甚至名扬北疆——虽然他当时用的名字,并非李莫凡,而是李不凡。

    自从燕云十六州失陷,唐对辽的北伐一次次的失败带给了百姓们一种恐惧感。

    这种恐惧感甚至达到了只要有人愿意抗辽,就是英雄的地步!

    只是后来,“战死”了。

    这次历练,他从小兵开始干起,这让他熟悉了兵的心思,李莫凡始终认为,这是他这一次历练的最大收获。

    他坚信,等北伐来临时,这一切将会派上用场。

    唐兵的骑兵实力比不上辽金这些马背上的民族,但他们擅长防守,而长城,就是一个很好的军事建筑。

    只要夺回燕云十六州,就可以以长城为根基,修建军事工程,抵御北方异族的铁骑!

    他必须从近年来的几次战争之中吸取经验教训,这是必然。

    “只有陈家军有胜有负吗?”

    李莫凡轻声呢喃道。

    “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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