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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醉饮狂歌 > 第二十四章 两行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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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深,无风,乌云,遮月。

    神笔海峡,一艘香木巨船匀速航行,驰向丁香岛,此岛被“丁香海盗团”所占领。

    露出冰冷的魔晶大炮的巨船上,一个红眸白发的男子望着天空,拳头中握着半块手巾。夜,是如此死寂。

    血红的眼瞳中,乌云正好遮住那勾残月。

    黯光下,久久望着天空的男子眼角,竟然有两行嫣红,在浩瀚的海上,在广辽的长空下,那巨船,那男子,显得格外孤单。

    船上的人,似乎没发现眼角的异状,望着月亮丢失的长空,此时,体格健壮的男子为何看起来如此脆弱?如此凄悲?他还是那个战台上二十五连胜的战士?那个不会败的勇士吗?

    望着夜空,男子陷入深深的回忆。

    十年前,也是个乌云遮月的黑夜,他离开了自小生活的虽偏僻但淳朴的小村,离开了青梅竹马的情人,没想到,那夜是两人的决别之夜。

    十年前,她十五岁,他也十五岁,那时活泼开朗,对未来充满希望。

    十年后,他也才二十五岁,却满脸冰冷,满头白发,双眼血红。而她,却躺在冰冷的坟墓中。

    为何?为何?

    两人名字是:忘忧和丁香,相互亲密喊称:草草和花花。

    村里有个习俗,欲出远门,夜里离村,外地返乡,白天回村。村里的老人都说,这样可以得到神明的保佑。

    十年前的那个夜里,男孩要出去闯荡,离别时,女孩给了他一张她绣着紫色丁香花的手巾,说你看到它,就如看到我一样。

    男孩收下手巾后,发现自己没有礼物给女孩,于是把手巾撕成两半,给女孩一半,说看到它就如看到我一样,当我闯荡回来时,当两块手巾合成一块,到时,我娶你。

    在微微透过乌云的月光下,两个私定终身的孩子手握半块手巾紧紧相拥,那一刻,两人都幸福地哭了。

    临别,女孩大声对男孩说,“我等你,永远。”

    当时,男孩说,“不用永远,我十年就回来。”

    黑夜中,男孩走出小村,手中紧握着半块手巾,黑夜似乎正在歌唱:

    出鞘剑气荡

    风起无月的战场

    千军万马独身闯

    一身是胆好儿郎

    儿女情前世账

    你的笑活着怎么忘

    美人泪断人肠

    这能取人性命是胭脂烫

    ……

    欲出远门,夜里离村。村里的老人都说,这样可以得到神明的保佑。

    十年后,男孩已经是六级巅峰的战士,还是个大型海盗团的团长,怀着衣锦还乡,要娶女孩为妻的愉快心情,离开海盗团独自一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白天回到了故乡。

    那时,男孩已经变成二十五岁的年青男子,他依然开朗,十年的闯荡,一双眼睛中多了丝精明。

    回乡的路上,不知什么原因,男子一直心神不宁。

    烈日下,紫色丁香花海中,村口,男子远远看见一个坟墓,那隆重出的坟头出同一个望夫归来的女子,深情默默,屹立不动。

    不知为何,看见那坟墓,男子的心突然很痛很痛,十年受过无数次的伤,都没这刻这么痛,为何?为何?

    男子快速跑向墓碑前,却看到了“我等你,永远。”

    烈阳下,男子的心……

    轰然一声,跪在石碑前,丁香花海中,双膝下陷入雪白坚石的青年男子,此刻如同老了百年般,在微风中,显得如此脆弱苍老。

    外地返乡,白天回村。村里的老人都说,这样可以得到神明的保佑。

    十天十夜,埋头长跪的男子一动不动,淳朴的村民虽不知是十年前,那个活泼开朗的忘忧回来了,还是去拉他,但又怎能拉得动。

    十天前,他满头黑发,十天后,他白发苍苍。

    十天后,抬头看去,石碑左下方“草草的花花”五个字印入他那十天前还是黑色,如今却已经变成血红色的眼中。

    原来的埋头处,已经是一大滩的血红。

    一个孤单苍老的人影缓缓飘进村中。

    那男子膝盖跪迹下,也是一片腥红,炎日下,三滩还未干的鲜血是如此醒目,如同三颗恶魔的血眼。

    一天后,进村的男子了解情人的死因后,夜幕下,男子离开故乡。欲出远门,夜里离村,村里的老人都说,这样可以得到神明的保佑。

    十年前,一个阳光开朗的男孩手里握着半块手巾,离开故乡,十年后的那夜,那半块手巾还在男子的手里,只是,男子的心已经冰冷了。

    另半块手巾,已经深埋在土里。

    三天后,男子在一条省城的大街上,找到了侯爵之子……诺林。

    一个月前,也是这条大街上,诺林看上了一个卖丁香花的姑娘,姑娘的娇丽出尘,好色的诺林双怎会错过。最后那姑娘竟然反抗他这位未来的侯爵,当街撞墙自杀,死前,那姑娘的手里紧紧握着半块手巾。

    诺林觉得这条街晦气,所以一个月后,才来逛这条街寻芳,以前,他每五天逛这条街一次。

    这次,就是忘忧的第一次刺杀。结果诺林汗毛都没少,他却成了奴隶。

    从那时起,忘忧再不相信村里的那个习俗。

    乌云遮月,今夜,忘忧重新恢复平民的身份,驰巨船,奔向丁香岛。

    “有事找我,没事修炼,扩大海盗团,有实力了再报仇不迟。你的情人说不定有一天就会回到你身边,信,就能行,不信,就肯定不行。”忘忧脑中,时刻回荡着罗鸿临别时的话,一颗冰冷死寂的心正慢慢溶化。犹如冰川溶化般,由一滴一滴的水,聚成一条条水流,水流最终流向大海。海中,它们照样可以汹涌澎湃,而又有谁知道,它们曾经是坚硬的冰川。

    信,就能行,不信,就肯定不行。

    神风大陆的人都知道,人死了,只要灵魂没事,灵魂就会受天地法则控制,被吸至冥界,最后变成黑暗生物。其时黑暗系中的亡灵魔法师召唤的亡灵生物,就是黑暗生物的一种。

    虽然不知黑暗生物能不能保住前世记忆,不过,至少还有希望。

    与罗鸿的离别,孑然一身,只为杀敌报仇,心中的牵挂,已然化做半块手巾,握在手中,里面,有她的体香,还有那丝希望。

    “她说过,‘我等你,永远。’,她一定在冥界等着我,等我修炼到一定程度时,就有办法去冥界,如果真的没办法,到时我就舍弃这身肉体,照样可以达冥界。”忘忧从回忆中醒来,终于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明天,会是个好日子。

    在动力全开,调好方向,自动驰向丁香岛的巨船上,除了有食物外,船中一间装饰华丽的房中,一张固定在船体上的桌子上,放着一把长剑,一坛酒,一张无记名魔晶卡和两张一样的奴隶契约。

    山庄,罗鸿收起今晚拍卖所得的魔晶卡后,想起这两天的忙碌,今晚终于收服了忘忧,也算值了。

    不得不说,在神风大陆有钱,做事就是方便。

    小佣兵醉饮已经有了大名头,佣兵公会中有他留下的传讯石,罗鸿直接用传讯石发了个任务。

    基罗魔武学院的情报遍及整个大陆,佣兵公会也属于基罗魔武学院,情报方面自然不错。一些大势力都有自己的情报部门,自然不用花大钱从佣兵公会中获得情报,而且还更安全保密,不过罗鸿没有这层顾虑。

    昨天看完战斗的罗鸿就能过传讯石,发布了“收集奴隶红眸苍霜的所有情报。”的任务,罗鸿在佣兵公会还有一万钻石,佣兵公会自然不怕罗鸿没钱付。

    不得不说佣兵公会情报能力超强,昨天中午发布,今天下午从传讯石中佣兵公会传来的情报,所以罗鸿才对忘忧的往事那么了解。

    知道忘忧的真正实力和“丁香海盗团”团长的身份,罗鸿自然不会放弃。

    今夜罗鸿先找到了海边一处偏僻的地方,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艘香木巨船,为了忘忧实力能迅速提升,罗鸿还在船上放了放着一把半神器的长剑,一坛有浓浓灵力的酒,一块传讯石,一张无记名面额一万钻石的魔晶卡。

    罗鸿二三天就去矮人族一次,从那可拿了不少好东西,按他的说法,这些东西就当做扭顿的学生费,扭顿可是从他那学了不少知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些知识对矮人族发展,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避免麻烦,罗鸿这次没有易容成醉饮,随便易容成一个中年男子后,就去找住在武斗场那边忘忧的奴隶主,很快谈成后,罗鸿拿了忘忧的两张奴隶卷轴,带着忘忧就往放置船的海边走。

    奴隶的两张奴隶卷轴是由奴隶贩卖组织制成的,这些组织卖奴隶时一般只给买主一张,另一张他们会交给奴隶公会,只是罗鸿要恢复忘忧的平民身份,所以罗鸿两张一起带走。

    到了海边,就有了打斗的那一幕,最后罗鸿把两张奴隶卷轴和传讯石拿给忘忧,最后指了指船,丢下一句“有事找我,没事修炼,扩大海盗团,有实力了再报仇不迟。你的情人说不定有一天就会回到你身边,信,就能行,不信,就肯定不行。”后,就自顾喝酒走人了。

    不得不说罗鸿的这一手玩得漂亮,看似对忘忧没有了一点约束,其实,到了船上看了罗鸿原放在船里的半神器、魔晶卡后,如忘忧这种痴情之人,这一生都不可能逃过罗鸿的手掌心。

    罗鸿如此待他,如果忘忧以后不鸟罗鸿,那才奇了怪。

    从头到尾,罗鸿连姓名都没留下,只留下一块传讯石。

    罗鸿这种潇洒彻底得到了忘忧的信任,后来,忘忧也确实帮了罗鸿许多忙,此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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