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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我脑洞里那个男神 > 第九十四章 柳叶银鱼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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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阳城并不大,一条主街从头到尾慢慢逛也不过一个时辰而已。无数巷子像是从不修剪的枝桠从这条路延伸到城里各个角落,一看便知是居民自力更生,毫无章法。官驿站里弥漫着一股臭哄哄的味道,地上已经被车马压出坑,除了驿站里的打工人,没半个乘客,倒是民驿站脏乱是脏乱了些,人来人往很热闹。唯有一点令人颇为不满,就是去往重镇和交通枢纽的车票十分紧俏,想要最近这几天走就只能伸着脖子让黄牛宰一刀。

    戚思柔一边往身上蹭着红果,一边听着面前那位兜售彘马班车票的黄牛唠叨。能不能买到票她倒是不担心,她来这里不过是看看能不能等到大郎他们。

    明月出啃着只酸不甜的红果四下张望,正瞧见一亮颇为豪华的马车缓缓驶出民驿站,马车顶垂下的流苏穗子还挂着碎珠。这辆马车自带了一队护卫,打头两个看那身形,与那南市魁首冯白额应当是同属虎妖,胸肌简直要把皮肤撑破,再看赶车的车夫,眉眼浓浓,腰上别了一把镶珠嵌玉的弯刀,看着不像是本地人,有点西域风情。

    豪华马车未在下马区停泊,而是直接进了民驿站的坊楼,片刻之后那位马夫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到民驿站的脚店里点了一碗黄酒。

    “你看那马夫作甚?莫不是瞧他生的俊?”戚思柔好奇地问。

    明月出摇头:“我是瞧着他眼熟,总觉得哪里见过。”

    屠博衍及时插话,让明月出恍然大悟:“他好像是万允贞的车夫!”

    戚思柔更好奇:“万允贞来这里做什么?”

    明月出摊手:“这我如何知道,也许人家生意做得大呗。”

    戚思柔掰开红果,叹了一口气:“也有可能是长安城混不下去了。可惜,若是平时还能上前攀个交情,眼下这种情况倒不适宜。走了走了,先回吧。”

    “不去书局?李……元娘还在书局啊。”明月出问。

    “她那么大一个人,一身好功夫,还怕被书吃了不成?”戚思柔毫不在意地回答。明月出想从她脸上找到什么蛛丝马迹,半分没有。

    两人从民驿站慢慢往回逛,在逆旅附近找了一个卖面的摊子坐了下来。

    这摊子卖的唤做柳叶银鱼面,是丹阳城的风味美食。用的是一种手指长短的小白鱼,捞出来用盐抹了晒成鱼干,是丹阳城家家户户都储备的食物。天冷时用银鱼干下锅熬煮成汤,配面做粥,天热了剁成臊子凉拌菜蔬,自有咸鲜味道。

    柳叶银鱼面的汤底就是这种鱼干汤,而柳叶二字,指的是削面。

    削面在建康一代原本并不盛行,但北地豪族南迁之后,制面手艺和吃面风俗便也跟着一同迁徙而来。其中削面因技艺施展起来颇有美学意味,大受欢迎。小摊削面的柳大婶看着一团和气,手里的削面技术却惊人得很,每一片面都削得形如柳叶,大小统一,落英缤纷般地落入沸滚鱼汤里,一入口面叶柔滑,嚼起来又很筋道。

    “小郎君瞧着纤瘦,吃得倒不少!”柳大婶调侃着戚思柔,“小娘子嘴也壮,大婶最喜欢吃得香甜的食客了!不像那些豪族,一个个捏着嗓子吃饭说话,恨不得饿成一把骨头。”

    戚思柔点头应和,她每天都来这里吃一顿的原因,一部分因为柳大婶的柳叶银鱼面的确做得弹滑适口,另一部分则是因为这位大婶实在是个不要钱的消息贩子,别说是丹阳城里的八卦,就是建康城中的新闻也能说得头头是道。

    “王谢两家自不必说,那是人间谪仙,皇后娘娘的娘家。”

    “荀家与郗家也是有名的豪族。”

    “陈家是八俊之后,不过这几年与非人来往频繁。”

    “我最看不上庾家,成日瞧不上这个,看不上那个,自家穷得山响,全靠卖儿卖女过活。”

    “庾家最有钱那支是旁支,娶了据说是明国一位大商贾的女儿,得了好大一注钱财。拿了人家的钱财又抖起来,成日里只会挥霍,前两天听说那位本家来的小娘子,出门两个时辰就用进去四五匹锦!就为了试试看颜色!真不怕遭报应!”

    柳大婶最后一段说的是时兴的消息,正巧这一段明月出他们在着陆的时候瞧见了,原来那个一直从门帘子里往外偷看的黄脸小娘子是庾家的本家。

    “小郎君是李唐来的吧?可听说了庾家想把女儿嫁给李唐太子?呸!”柳大婶还在继续八卦。

    “阿柳你听错了,不是嫁给李唐太子,是与了李唐太子。”一位食客插言,“嫁是嫁娶,做太子妃的。庾家的主意,不过是把二娘送给李唐太子做个妾室。太子的妾室叫什么来着,良娣?”

    “本来么,给太子做小妾,就是给皇上做小妾,大小也是个妃。我只是瞧不上庾家那做派,靠人家明夫人嫁进来的银钱过活,却抖得什么似的,偏偏又鄙薄人家陈家。陈家贵与不贵,富与不富,靠得是自己!和非人打交道怎么了?好歹是自己赚的钱!人家也不卖儿子女儿!”柳大婶一边削面一边骂,“可怜明夫人,那般好的心肠,被庾家那个垂头鹅欺负的什么似的。那头鹅还有脸纳小!拿自己媳妇的钱纳小!哼,就是我不认识什么美少年,否则我一定介绍给明夫人,让她养十八个面首!”

    “噗——”明月出和戚思柔齐齐喷了面汤。

    晋国真的是好豪放!

    柳大婶横了一眼戚思柔:“小郎君,我瞧你这模样,虽然俗艳了些,但也是一等眉眼,不如去试试,明夫人是明国万家的女儿,有钱的很!”

    明月出与戚思柔交换了一个眼神,难不成万允贞这是长安城不好混,投奔了娘家姐姐?晋国既然男女关系如此豪放,想必也不会很在乎万允贞被蛛妖掳去一事。

    一想到这一点,明月出就很气愤,六合这种古代封建社会真的是吃人不吐骨!明明万允贞是受害者,好不容易救回来,旁人没有半点安慰不说,反而觉得她失了清白,连她的生意都大打折扣,这是什么狗屁道理?!

    “你也不必为她可惜了,看她劲头十足,定能东山再起。”屠博衍客观分析。

    “不表现出来不代表不难过不受伤嘛。”明月出叹气,越是表现得若无其事,坚强勇敢,埋葬的伤口便越深越痛,这个道理别人不懂,她可是亲身体会过的。

    “你是你,她是她。”屠博衍道。

    “你好像特别不喜欢万允贞。”明月出有点好奇,万允贞人长得好,性子活络,虽然说言谈举止有点势利眼,但换做是谁处于她那样的身份地位,都会想要拼尽全力往上自救,不过是些势利眼,也不算什么大毛病。倒是安定公主就凭公主般的娇蛮和有点像屠博衍的妹妹,反而啥也没做就赢得了屠博衍的天生好感。这事儿比起万允贞的势利眼,更让明月出觉得不舒服。

    万允贞亲自来找戚思柔便是势力,安定公主亲自来找戚思柔便是礼贤下士,哼!呸!

    明月出完全没觉察,她心里那股酸溜溜的情绪,凑成了一句话——若我也像屠大神的妹妹,是不是也能天然就赢得屠大神的好感?

    屠博衍虽与明月出同知同感,但对她心里这股没来由的酸醋和不忿却无法理解,更觉察不出明月出自己都没觉察的内容,他只是换了个话题,让明月出也去书局看看,能不能买两本书。

    让明月出感到惊讶的是,书局老板并不是人,而是一位兔妖。这么多日子过去,受屠博衍言传身教同居一体的感染,这样实力低微的小妖,明月出也能分辨一二。尤其是这位兔妖少年毫不掩饰自己的非人身份,顶着耳朵和兔牙憨憨地笑,殷勤向明月出介绍:“话本子没有,倒是前几年的旧邸报,有人汇编了杂文集,篇篇都是奇闻异事,有趣的很!小娘子瞧瞧?”

    明月出瞥了一眼坐在书局最里面看书看得如饥似渴的李仙踪,点了点头。

    “那我就买一份地志吧。”戚思柔道,“要一份建康城的。”

    “好咧!”兔妖少年说着拿来了八卦汇编和建康的地志。

    明月出还没付钱,就听有人夸张地叫道:“郡马来了!闲杂人等还不快快回避!”

    郡马?明月出一抬头,好家伙!好没有排场的郡马!

    只见一位一身绫罗绸缎的小眼睛青年晃荡进来,身后跟着两个小厮,若不是小厮伸着脖子喊叫,她只会觉得这是个没品位的纨绔子弟,绝不会知道这人是丹阳城城主丹阳郡主的丈夫。

    不是说是豪族庾家嫡支吗?就这?

    明月出觉得四郎只穿着大裤衩子,气质都比这位好!

    年纪轻轻这么一副什么什么都过度的样子,好像随便给他一脚他就能倒。

    更糟心的是,因为明月出与戚思柔正站在书局里,那位郡马一进门就能看到,一看到便眼睛大亮,面色潮红,毫不掩饰地对身边的小厮说:“快!把这美人儿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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