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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末世重生后首富成为了首领夫人 > 第二百零七章 蚩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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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冰河和靳默言回到基地后,就开始着手调查洛山的事。

    但是,除了靳默言在迷雾林旁边捡的那颗子弹,根本没有什么线索。

    而且,那颗子弹是很寻常的军用手枪的子弹,这样的线索,等于没线索。

    现在的重明战队在华中还没有站稳脚跟,跟多事情都束手束脚。

    于是,孟冰河决定先发展重明战队的势力,以及在华中的影响力。

    从吸收力量,到打通基地高层的的关系。

    重明战队有实力,有财力。

    即使孟夜阑的失踪带走了重明战队的一半财富,可剩下的也足够了。

    不过两年,重明战队就发展成了华中基地可以与雷霆战队平起平坐的战队。

    这时,孟冰河才又开始调查洛山的事。

    因为时间过去了两年,本就没有什么蛛丝马迹的事情,更难调查了。

    但孟冰河却改变了调查的方向。

    他将有可能下手的人一一列了出来,然后全天候的找人盯着他们。

    是狐狸,总要露出尾巴的!

    *

    洛山。

    孟冰河和靳默言离开之后,陆瑾之在孟夜阑失踪的地方搭了一个茅草屋,住了下来。

    洛山在三个城市的交界处,陆瑾之时常会去这几个城市里清理丧尸,以增强异能。

    他的异能每提升一个小介,就会放出全部的异能,试图打破那无形的屏障。

    结果,可想而知。

    陆瑾之发现,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洛山上,异能恢复的速度要比在其他地方快的多。

    而且,他升级异能的速度,比起之前也提升了不少。

    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一结果是他喜闻乐见的。

    不过他的双异能都到达十级的时候,就再也无法升级了。

    可能十级就是异能的极限了吧,他如是想着。

    但他并没有因此就停止对异能的磨练。

    等级提升不上去了,异能的威力还可以提升。

    就这样,他一边不断地提升自己,一边在这里等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在他的心里,已经认定了,孟夜阑是他的妻子。

    城市里已经丝毫没有食物了,所以,陆瑾之的日常所需都是聂辉,或是孟冰河派人送来的。

    期间,有一次陆母过来了,看着陆瑾之生活的环境,偷偷的摸了眼泪。

    但并没有劝陆瑾之回去,还说要他一定把人毫发无伤的找到。

    *

    孟夜阑在洗经伐髓之后,越过了练气期,直接筑基。

    因为没有瓶颈,七个月后,她的修为已经是筑基后期了!

    这个时候,她也该生了。

    接生的任务,被胖嘟嘟接下了。

    胖嘟嘟上次苏醒后,就从可爱的孩童,成长为了稚嫩的少年,看着跟迟安差不多大。

    而且它能从空间出来了。

    它也记起了很多事,药理就是其中之一。

    接生这事儿,它虽然没有经历过,可道理他是懂的,而且若出现什么意外,他都知道如何应对。

    没多久,孟夜阑就感觉要生了,肚皮发紧,腹中一阵阵的疼。

    不过她身体素质好,又有灵力护体,生孩子的过程还算顺利。

    经过了手忙脚乱的一天一夜,孟夜阑生下了一个男婴,足有六斤七两,身长五十二公分。

    而且,孩子生下来就是无垢之体,连洗净伐髓都不用,天生的修真之体。

    孟夜阑给孩子取了一个小名,叫团团,盼望着跟家人团圆的意思。

    大名孟夜阑没有取,准备出去之后,让陆瑾之取。

    团团出生之后,就被丢给了胖嘟嘟和白虎。

    至于迟安,他还要修炼。

    团团出生之前,孟夜阑怕因为小桃源时间流速与外边不一样,而对孩子的发育有影响。

    所以,怀孕期间,她几乎不怎么进小桃源。

    生了孩子之后,为了能快点出去,孟夜阑都是在小桃源里修炼的。

    几个月前她发现装灵石箱子里的那个储物袋里面全部都是灵石。

    这下她用起灵石也没有那么心疼了,心情好的时候,还会扔几个给白虎,让他当零食吃。

    孟夜阑将外面的灵气引入小桃源中,再摆上聚灵阵,现在她摆聚灵阵的成功几率已经是百分之百了。

    而且小桃源还会剔除灵气中的杂质。

    就这样,孟夜阑一直处在高浓度、无杂质的灵气里修炼。

    孩子一个多月的时候,一直在小桃源修炼的孟夜阑就突破了金丹。

    她在小桃源里待了二十年,也就是两年后,她就到达了渡劫期巅峰,只等一个机遇,悟出大道,便能踏入仙人的行列。

    到那个时候,她就能从这里出去了。

    这个时候,孟夜阑才顾得上陪陪可怜的团团。

    团团已经两岁了,胖嘟嘟的一团,正是呀呀学语的时候。

    看到孟夜阑走过来,就迈着小短腿颠颠儿的跑了过去。

    “麻麻!抱!”

    孟夜阑迎上去将小团子抱了起来,“团团有没有听哥哥的话?”

    “团团、听话。”

    孟夜阑一只手抱着她,另一只手摸了摸他的头发。

    “嗯!团团真乖!”

    一旁的胖嘟嘟与有荣焉,这可是它养大的孩子。

    这时,嘴里叼着妖兽的白虎,奔了过来。

    孟夜阑怀里的小家伙见状不仅不害怕,还拍了拍手。

    “猫猫、厉害!”

    被叫猫猫的白虎,气的冲着小家伙一通怒吼。

    “吼——”

    而回应它的是小家伙咯咯的笑声。

    白虎无奈的低头撕咬起妖兽的尸体。

    它还能怎么办,打又打不得,吓又吓不住,只能自己生闷气。

    在孟夜阑达到元婴期的时候,白虎的修为已经恢复了三成。

    即使只有三层,对付起那些妖兽也是绰绰有余了。

    从那之后,它一有空就去山下的森林里捕猎妖兽。

    妖兽对于他的恢复,比灵石可有用的多了。

    “翎翎,你能不到去一边吃,这么血腥,吓到团团了!”

    去年过年的时候,孟夜阑将胖嘟嘟酿的果酒拿了出来。

    果酒甘甜香醇,白虎一时贪杯就喝多了。

    孟夜阑趁机套出了它的名字——蚩翎。

    第二天,白虎刚一睁开眼,就看到了孟夜阑不怀好意的脸。

    “蚩翎!带着我去树林的尽头看看!”

    蚩翎一个机灵,身体不受控制的走到孟夜阑身边,匍匐在地,等着孟夜阑上来。

    一人一兽到了这个结界的边缘,那里是白茫茫的荒芜。

    等一人一兽回去之后,蚩翎气的不得了。

    而孟夜阑却不为所动,还给它起了一个昵称——翎翎。

    不过,那是孟夜阑第一次用契约之力命令蚩翎,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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