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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姐弟恋是一场豪赌 > 四百三十九章 14年,余秋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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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秋说:“让爸爸决定晚上吃什么,妈妈听爸爸的。”

    于是,方景宇决定了,大家在外面吃晚饭。

    餐厅包间里有点热,可余秋也不肯摘下脖子上的丝巾。

    还不是方景宇干的好事,求她主动一点,主动一点,然后他就那般的疯狂。

    偏偏他还在调笑:“老婆,丝巾怎么不摘?今天在公司一直没摘吗?”

    余秋:“嗯,我喜欢带着。”

    天赐:“妈妈带丝巾漂亮。”

    余秋笑了:“就你嘴甜!”

    天赐被夸奖更来劲了,煞有介事的说:“妈妈真辛苦,白天要工作,晚上还要照顾爸爸。”

    余秋:“谁教你的?”

    天赐:“爸爸说的啊!爸爸说不许我缠着你,说你晚上很累很累……”

    晕,余秋狠狠的瞪了方景宇一眼,想发火又不知不觉的有点脸红。

    方景宇就一直在偷笑,他们都老夫老妻了,老婆还这么害羞,而且,实际上,他还就喜欢看余秋羞愤的这一幕。

    这样的老实人,最忍不住想要逗她。

    方景宇走到余秋身边坐下,手放到她的腰上,揉动,“怎么样?还酸吗?”

    听到这句话,余秋看了看儿子,忍不住嗔怒。

    “离我远点!”

    方景宇看着老婆的眼神,嬉皮笑脸道:“我不说了,不逗你了。给你按一按……”

    吃饭时,天赐是两耳不闻天下事,认真的小嘴动啊动,吃啊吃。

    夫妻二人都注视儿子,纯纯一个小吃货啊!

    “天赐,肉肉好吃也不能多,吃最后一个丸子喽!”

    “妈妈……还要……”

    “你吃了几个?”余秋轻轻的放下筷子,看着盘子问道。

    吞下最后一口,天赐摇摇头,然后伸出手指在余秋面前比划。

    但他只有三岁,还不识数,每次回答都是三个。

    “下次再吃好不好?”

    “还有这么多呢!”天赐眼光不断地瞄着那盘子里剩下的丸子。

    “再多吃肚子会痛的。”余秋直接说道。

    “可天赐也没吃太多啊!”

    余秋被他的逻辑弄得无语了,跟小孩讲什么道理,他都不识数。

    这个“多”和“少”没法衡量。

    “天赐最乖了,妈妈怕你肚子痛,你忘了昨天了?”

    闻言,儿子低垂着头,“那好吧,天赐就不吃了!”

    看着那小模样,余秋望向站在一旁的方景宇,心想咱俩怎么生出这么个吃货?

    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在吃东西的问题上有着莫名的执着。

    虽然乖乖答应了,可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明显的情绪不高了。

    “天赐,爸爸再给夹最后一个,然后谁都不吃肉了。咱们跟妈妈一起吃点菜菜,好不好?”

    一说完,天赐的眼睛亮晶晶了,然后点头。

    细嚼慢咽的吃了最后一个肉丸子,砸吧的小嘴真好吃。

    他嘟囔着:“菜菜不好吃,妈妈真可怜!”

    是啊,是挺可怜!腰缠万贯,挣那么多钱,却立下誓愿再不碰荤食,就吃点素菜。

    余秋笑道:“妈妈不可怜,妈妈有你这么好的宝宝,每天都很开心!”

    说完又想起来补充一句:“还有爸爸,有你们两个,我非常幸福!”

    一家人幸幸福福的吃完饭后,又去对面广场散散步。

    余秋摸着儿子饱满的小肚皮,太可爱,太搞笑了。

    ……

    连着几场秋雨,天气凉爽了。

    金秋时节,是余秋和方景宇相识的季节。

    这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方景宇早做准备,带着儿子去接余秋下班。

    回到家中,是父子两人布置美美的鲜花,烛光晚餐。

    时光飞逝,一年又一年,今天是余秋的生日。

    每到生日这天,她的心情都很复杂。

    很开心、很幸福,同时又感慨时光飞逝,不要这么快。

    不,快与慢都没关系,只要与心爱的人在一起,岁月的长短不重要了。

    珍惜眼前,这个道理她懂。

    为了今晚的二人世界,方景宇这个坏家伙使了点小心眼。

    中午的时候,没有让儿子睡觉,希望晚上他能好早早的进入梦乡,不要耽误他和余秋。

    果然,小家伙晚饭前坐在那看动画片,就蔫蔫的,困了。

    余秋不吃肉,方景宇给她做的西红柿炒瓜片,清炒油菜,看着这几道素菜,方景宇心中不好受。

    起初他不同意余秋吃素的,他说即使还愿,就他来吃素吧。本来他做演员,对体重就有硬性要求,以后他吃素。

    但余秋不听,自己许下的心愿,就要自己完成。

    有了这个孩子,有了这个家,她这一生就知足了。

    后半辈子不管再活20年、30年,就吃素也愿意,也高兴。

    方景宇将一瓶酒放在餐桌上,“老婆,还认识吗?”

    “嗯,威士忌”

    “不觉得眼熟吗?”

    “不眼熟,好多年没喝了。”

    方景宇看着那瓶洋酒,颇有感慨:“老婆14年了,我们该庆祝一下。”

    是啊,认识14年了。

    当年的一瓶威士忌,让余秋醉了两次。

    前半瓶一醉,和方景宇结缘。

    后半瓶一醉,和方景宇坦露心声。

    余秋:“我不会喝酒。”

    方景宇:“哈?咱别谦虚行吗?老婆,凭我推断中,你是酒量非常厉害的!”

    余秋:“不会吧!?”

    方景宇郑重点头,不开玩笑。

    “以前在家,我三婶和继母也能喝,不过顶多一杯白酒就醉了。可你呢?半瓶威士忌,都不用吃饭。喝完还能上楼,还能脱鞋。”

    “是吗……”

    被他这么一说,余秋糊涂了,她就醉过那么两次,其它时候也没正儿八经的喝过酒。

    酒量这东西怎么衡量啊?

    “我都怀疑,我能不能喝过你?要不咱俩一人半瓶,之后画圆圈,明天看看谁画的圆,谁就赢?”

    方景宇玩心很重,余秋同意了。

    她说:“不过方法可以改一改,用不着一人半瓶吧,一人一杯,然后比一比就行。”

    好主意,也可以。

    于是方景宇将威士忌打开,一人倒了满满一杯。

    放在那没喝,因为还得先安顿儿子。

    饭桌上,小天赐喝了一小碗粥,又被逼着吃了几口青菜,然后才分给他一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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