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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重生之又一世又一笙 > 第68章 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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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熠没想到两人时隔两年是这样见面的,她就这样直直的撞进了他的眸子,躲也躲不掉。

    盛熠确信,他的心只一瞬间便有一块缺口。

    疼的撕心裂肺,却也生出丝丝的甜。

    她越来越美,眼角在笑的时候微微上挑,带着一点妖,比少女青涩更扣人心弦。

    陈卓看呆了,“我靠,这是仙女下凡吧,哪来极品!”

    盛熠手插兜,听见陈卓的言论才反应过来,看着她还在比划着他看不懂的手语,他不禁感慨,果然,初芷就是天才,哪怕是手语也会。

    初芷似乎注意到这边灼灼的目光,隔着凳子侧目看过来。

    盛熠先她一步蹲下身子,假装系鞋带,他记得她的话。

    【盛熠,我觉得你不够好,分手吧,别让我再看见你。】

    她不想看见他。

    盛熠怂了,从小到大,他遇见初芷,注定变成怂包。

    初芷对上陈卓的目光,陈卓正微张着嘴呆在原地,愣的仿佛回到了他血气方刚的时代,心潮澎湃。

    初芷冲他微微颔首,然后站起身领着小女孩盈盈的走了。

    陈卓吞了吞口水,一大口,卧槽,这什么天仙啊!又娇又仙,又纯又欲。

    陈卓不是一个好色之徒,他看女人先她是否聪明,可也被初芷的容颜弄的慌神。

    盛熠确定她走了,站起身和陈卓说:“你在这吧,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说完盛熠就走了。

    陈卓看着比他高半头的男人的背影,扁了扁嘴,他认识盛熠还是两年前,他和小混混打架,然后打不过就跑了,被追了八条街,最后被喝的酩酊大醉的盛熠救了。

    他比盛熠大五岁,也是个老帮菜了,却被这个看着不像少年的少年给救了。

    从此以后他便走上了给盛熠打工的路,他是个穷学生,却头脑极其好用,上大学都是自己刷盘子供的自己,毕业也没混出名堂,偏偏遇见了盛熠。

    便从此走上不归路,盛熠仿佛是恶魔,不苟言笑还隔段时间就抽风,都在固定的节日上,什么他自己的生日,圣诞节,春节,最让他理解不了的,是六一儿童节他还发疯。

    发疯就狂摔东西去拳击馆打人,做生意也是敢想敢干,不拿钱当回事,一掷千金。

    一直到陈卓和一群给盛熠打工的高智商人群被送回国,他们才知道原来这家伙是盛氏集团的少爷。

    第一财阀家富二代。

    陈卓和校长寒暄,然后就是跟无声的孩童们看舞蹈,看演讲。

    最后一个节目,不是群舞,是一个人的独舞。

    盛熠没走,在一棵树下坐着,一直到报幕员用蹩脚的话播报“请欣赏初姐姐为大家带来的古风曲目《霍元甲》。”他在阴影里转过身,在她上台之前,悄悄跑到最后一排的后边,蹲在地上看那舞台上的艳绝身影。

    她一如既往的展示了高超的舞技,空气中都是鼓掌声,没有惊呼声,因为这是一群小哑巴。

    盛熠蹲在凳子后边,轻轻鼓掌,再也不像少年时为她鼓掌鼓到手掌发麻了。

    可是他也想鼓到手发麻,用什么身份呢?

    盛熠看着台上的霁月风光,看她下了台,听着唯一一个健全的校长上台讲话,校长给大家介绍说初芷是胜光的投资人,校长说胜光舞蹈学校也是她的。

    原来这两年,不仅他变好了。

    初芷比他更好了。

    她心中有大义,跟他和铜臭味的金钱打交道完全不同。

    盛熠永远也没初芷好。

    她的好在高高的九重天上,被束之高阁,恐怕天下男人都没她好。

    盛熠站起身回到了车里,他今天开了辆顶豪华的车,等了半个小时,初芷穿着牛仔裤和白色泡泡袖衬衫路过他时,完全没看他的车一眼。

    她是他见过最低调的有钱人,为了让他别生气,撒娇跟他要一桶泡面一根香肠。

    盛熠开着车,跟着初芷,看着她背着双肩包上了一辆公交车,他便尾随那辆车,一如少年时尾随她回家一样。

    盛熠自嘲的笑了,万一初芷有男朋友了呢,那个人万一比他好呢!

    万一初芷从头到尾也没喜欢过他,都是装的柔情,只是怕他这个校霸呢!

    然后找一个契机跟他恩断义绝,把他甩在一旁,别耽误她越来越好。

    盛熠心烦意乱,伸手砸了两下方向盘,发出“滴滴”的声响。

    公交车上的人老远就看见这辆兰博基尼了,灰色的实在过于张扬,偏偏还不慌不忙的跟在公交车后边。

    这里不算市区,车并不多,那辆豪车偏偏在公交车后边,占用的也是公交车专用道,然后还摁喇叭。

    这让车上的人讨论开来,不过初芷并不在乎这种事,外界的纷繁对她影响不大,大了她也不能惊呼一句,磕磕巴巴的说:真…真的啊。

    本来一紧张就磕巴,现在彻底被噤声了。

    初芷觉得自己不说话利大于弊,就是弊端也很让她苦恼,那就是残障人士总归都有点心里障碍。

    她也有,会失眠,常年不说话会自卑到骨子里。

    这种自卑和上一世的残肢断臂还不同,那时候更多的和崩溃和嘶吼。

    这一世是对命运无声的妥协。

    刚开始她以为她会很容易接受自己是个哑巴这件事,后来a大贴吧铺天盖地的通告说她是哑巴,她被室友冤枉偷东西,有口难辩,心里崩溃了,和王萌萌喝了人生中第一场酒。

    她也不够好,命运无论如何轮回,她也配不上盛熠。

    初芷常在随身的小本本上写,【我能听见世间的纷繁,却说不出自己的苦恼。谁跟我在一起都是鲜活热络的,只有我会带给人死一般沉寂。】

    这边王萌萌在宿舍楼下,和李成碰面了。

    王萌萌穿着短袖短裤,露着细白的长腿,打趣李成,“傻子,因为我坚持了两年值吗?”

    眼里却噙了泪。

    李成瘦了一些,依旧强壮,像个体育生的体魄,极有安全感,他冲王萌萌张开双臂,“以后我就能转正了,高兴还来不及。”

    王萌萌扑过去,在李成的怀抱里落了泪,她比初芷坚强,比初芷大大咧咧,更敢大放厥词,也敢大胆追爱。

    王萌萌常说初芷那种高智商的女孩,多少有点病。

    李成常安慰盛熠,这年代谁还没点病了。

    两口子都有病!

    然后他们两口子陪着病!

    有什么办法,他好兄弟。

    她好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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