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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浪费,主要是沈雅安不愿意这份‘人间美味’被扔在这,她情愿带在身边。
主要是很难得才能够吃一次,她想把吃不完的留着晚上回去再吃。
“睿睿,你的小书包挺大的,炸鸡就交给你来保护了。”
沈雅安看了一眼腰上的小挎包,容量太小,而且这个小挎包可是在国外存了很久的钱,才买下来的款式,她特别喜欢。
万一被炸鸡的油给弄脏了,那可就难受了。
还好沈思睿同样是炸鸡的忠实爱好者,愿意把它放进去跟自己的小平板待在一块。
这小子很喜欢数据,只要一闲下来,就会打开平板,一直盯着上面不断跳动的数字,好似在做研究,整个人看上去很有学问。
如果不是因为沈思睿只是个五岁的孩子,身高和体态都是小孩的模样,绝对会给人一种很老成的既视感。
一个下午,他们都在山庄的山顶上游玩,直到太阳快落上时,才重新踏上回去的缆车。
黄昏时分,红日西坠。
夕阳的余辉晕染了整片天空,远处的晚霞十分灿烂。
淡淡的金黄色微光照耀在苍茫的大地上,为大地上的一切都披上了一层亮金色。
透过缆车的玻璃窗往视野辽阔的大地眺望,一切景物都镶上了金边,山庄里的树木,伴随着傍晚的清风轻拂,婀娜的摇曳着。
从上往下看,景色别有一番滋味。
当缆车的高度渐渐落下,能够看见的景物就变少了。
刚才觉得摇曳得很好看的树木,如今竟然多了一丝荒凉。
余辉退却,四下的空气被黑暗所取代。
“明天一早我需要赶回公司,阿杰晚点会过来接我们回去,待会回去民宿迅速收拾。”
当离开了缆车,踏在了走回民宿的小道上时,陆梓宸幽幽的男性腔调响起。
“我们在这里呆了几天了?”
沈雅安视线一直盯着前方看,嘴里压低声线的问了一嘴。
“三天两夜。”
男人也没有太在意她为什么这么问,很有时间观念的他,对待任何与‘时间’有关的东西都会很敏感,所以迅速的回答上了她的问题。
已经三天了啊。
被坍塌的道路阻断了回家的路,淋着淅淅沥沥的雨走在大马路上,这些场景仿佛都在昨天。
可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在这个小山庄里待了三天了。
是该回去了,陆梓宸三天没有在公司出现,虽然他是大老板,不去公司也行,但连续多天,又不是出差的,也太说不过去了。
况且,沈思睿心心念念的几个项目,都已经实现,他们也得到了放松。
享受了短短三天的“旅行”,沈雅安内心很是满足。
“要回家啦,好耶!”
沈思睿欢呼着,就想要撒腿往前跑。
然而,小小的身影才跑出去两步,马上来了个急刹车,双脚就像一秒钟被灌满了铅似的,根本没有抬起来的想法。
身后的沈雅安扬起了胜利般的笑容。
还算他聪明,要是他敢再多跑两步的话,那么,以后能够出来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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