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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反派阻止我攻略男主 > 第 42 章 淮水之伤(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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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炉里塞满烧得火红的炭,李思念从里面取出几根让其转小火,这种场景让她觉得自己好像回到过年在老家烧火的日子。

    不小心木炭取出太多,瓦炉里的火苗瞬间熄灭,只剩下些火红的炭灰。见状不妙,李思念赶紧用铁钳夹些干稻草进去,可一瞬间,瓦炉里竟窜起大火,砂锅内药汤沸腾,咕噜噜冒出来洒在火苗上又将其浇灭。

    浓烟滚滚,李思念被呛得直冒眼泪花。

    “咳咳咳咳,阿嚏——”

    既打喷嚏又咳嗽,涕泗横流,赶忙拿出手绢沾湿后将口鼻捂住。

    看着硝烟弥漫的战场,她幡然醒悟,这大概不是在煎药,而是在炸灶房。真希望客栈掌柜别嫌她烦。

    近些天灶房的伙计每见她一次就要问她一次,“之前那穿黑衣的公子怎么换成你了?虽然他也总把这里弄得乌烟瘴气,但我实在没想到,姑娘你居然比他更胜一筹啊。在下,佩服。”

    李思念:“……”

    倒不是她不会煎药,煎药跟做饭难道不是大差不差的一码事吗?她经常在家给自己煮豪华方便面吃呢——题外话,煮过的方便面就是比泡的要好吃,主要是没有天然气,而这个火,实在太难把控。

    还是小时候回老家过年觉得好玩,凑在灶前烧过几次,现在竟然完全不会了。

    好不容易将瓦炉内的火调整到合适的小火苗,李思念整个人瘫坐在小板凳上,满头大汗。

    如今面前又两锅药汤,一锅是她用来治伤寒的,另一锅是用来给李定坤调理身体的。那一战他虽然不至于死,但也伤得不轻。

    黑亮的眼睛里映照出火苗的红,李思念看着木炭上摇曳着的一簇微弱星火发呆,忽然之间,便想起许多往事。

    那天敬长生端着一碗药汤来时,也是同她一样的灰头土脸。白净的面颊和鼻子上都蹭着黑灰,头发上也沾了许多碎叶渣,像是刚捡完垃圾回来。

    敬长生应该是从来都没烧过火的,那时一定会比她现在还要手忙脚乱。

    不知不觉,时间快速流逝。由于没有时钟,计量时间并不方便,所以李思念呆呆坐在小板凳上,几乎失去了时间概念。

    “嘻嘻。”

    耳畔传来熟悉的声音,李思念精神一震,本来以为是敬长生忽然又回来,结果只是一只剪纸小人。

    一只剪纸小人卡在她托特包的拉链上,还没来得及飞走。或者,也有可能是敬长生故意留下这么一只剪纸小人,方便以后来寻她。

    将剪纸小人从拉链缝隙中拔\/出来,居然没被她撕坏,换作别的纸早被撕开一道口。

    “阿飘二号。”李思念手指抚摸着它圆圆脑袋的边缘调笑。

    被这样一抚摸,剪纸小人很快就害羞地低下头,然后用纸张姑且能算作背面的那一面去蹭她的手指——反正剪纸小人也看不出正反面,这样的动作宛若一只撒娇的小猫咪。

    ?m尔间,剪纸小人似是想起了什么,咻的一下支棱起脑袋,然后从李思念手心飞出去。尖尖的手指向瓦炉里的火,看起来有些着急地飞来飞去。

    像是在说,快熄火呀,快熄火呀,要是再熬一会儿,药汤就快熬干啦!

    啊对,李思念一拍脑袋,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赶紧将瓦炉内的燃烧的木棍取出来,咕噜噜冒小泡泡的砂锅很快停止歌唱。

    阵阵混合着药香的白烟缓缓上升,最终化为缕缕水气。

    将托特包拉链全部拉开,李思念拍了拍剪纸小人的头,“进来吗?在外面会把人吓着的。”

    可这只剪纸小人却把头一扭,像是在说,哼,我才不进去。

    然后它飞到李思念的肩膀上,将手纸边缘微微卷起,握成一只拳头去推一推她的脸颊,等她看过来后,便整个身体都趴在她的肩膀上。外人如果不仔细看,绝对看不出她的肩上还贴了只剪纸娃娃。

    看来这只阿飘比上一只的脾气要大嘛。

    只是只剪纸小人而已,也就由着它去了。用湿布包好砂锅柄,李思念将药汤从锅里倒出来。一碗是她的,一碗是李定坤的。

    不想端两碗上楼,李思念只好皱着眉头将她的那一碗提前喝掉。这药已经喝了十来天,伤寒好了许多,现在只是在流鼻涕而已。

    本来想把药停了,可敬长生告诉她,大夫说要喝够二十日。中药调理的是身体,她想,还是乖乖喝够时间吧。

    虽然已经喝了这么久,但她还是觉得,好苦啊!都快被这药腌成苦瓜了。得赶紧上楼吃颗蜜枣缓缓。

    还没推门而入,便听见李定坤的声音从内而外地迸发出来。

    “痛痛痛痛痛!二妹你轻点啊,大哥我快痛死了!”

    李定坤就是这样,有什么就会说什么,有时候甚至会很夸张。就像现在,他觉得痛,就会毫不羞涩地大喊出声。如果跟他做朋友,倒是会很快乐。

    可他也叫得太大声了吧。李思念听得耳朵嗡嗡作响,盯着托盘里的这碗药汤邪恶地想,不信这么苦的东西还堵不住你的嘴!

    推门,笑眯眯地看向李定坤,“来大哥,该喝药了。”

    身上刚换药就又要喝苦药,李定坤的眉毛也拧成股麻花。

    作为蜀山首席大弟子,身体自然杠杠好,喝药这种事,从幼年到成年根本就没几回。现在这又涂又喝的,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打开装蜜枣的牛皮纸袋,李思念惊奇地发现,居然空空如也。一颗都没剩,只有纸袋边缘还沾着黏糊糊的糖浆。

    怎么突然就空了?她明明没吃几颗。扭头看向李定坤,只见他心虚地拿药碗盖住脸,侧过身看李媚儿,然后悄咪咪地跟她商量,“要不二妹再去买一袋补上呗。哦不,两袋,还有一袋我吃。”

    李媚儿看看思念再看看大哥,十分无奈地点点头。

    放下药碗,李定坤若无其事地躺回床,继续唉哟唉哟好痛啊地叫唤着。

    见此情形,李思念瞬间呆逼。原书中描写的男主是“不拘小节的男神”,但现在李思念只能在他脸上看见“不拘小节”四个字。

    用具体的话来形容,就很像是她在原本那个世界里,欠打的狐朋狗友。

    “大哥,我能听见。”李思念悠悠说。

    “是嘛,思念厉害啊!”李定坤眯着眼睛养神,“有没有兴趣学顺风耳?大哥教你呀。”

    “大哥敢教我就敢学。”李思念伸出一根手指,略带报复兴致地轻轻去戳一下他用纱布包好的伤口。

    “啊啊啊痛,你个死丫头想谋杀亲哥!”没想到李定坤突然睁开眼,从床上咻地一下跳到她身后,开始哇哇斥责。

    手指僵在半空,李思念寻思着,她还没碰到啊,怎么就跳起来了?

    “喂大哥,稍微装装就好了,别太过。”转过身,一屁股坐床上,懒洋洋地看着眼前这个戏精,“早就能下床了吧,还让二姐给你上药,还让二姐给你出去买蜜枣。你良心呢?”

    “哇哇哇,你个小没良心的,大哥我可是为了救你才伤成这样。”

    “是哦,我好感动,呜呜。”最后那个呜呜,呜得实在毫无感情。

    不过李定坤也不在意,像模像样地说了句,“这都是大哥应该做的。”便重新将外袍穿好。

    见他整装待发,李思念不由好奇,“我们接下来是要去哪儿?”

    “帝都。”李定坤懒洋洋道,“又出事了。得我去解决。”

    “哇哦,大哥好厉害。”心不在焉。

    李定坤白她一眼,“好好说话!”

    抚摸了一下已经将血迹擦干的佩剑,李定坤又看向思念,笑道:“见你‘天资尚可’,反正现在无所事事,不如来跟我学一下顺风耳?”

    “学就学!”李思念仰起下巴,她总觉得李定坤这家伙嘴里的“天资尚可”是在阴阳怪气。

    气沉丹田,引气于耳,心神专注,听!

    跟着大哥的样子学,本以为他是在唬人,没想到尝试过几次后,竟然真能听到远处的声音。

    有街头小贩在叫卖荷灯、糖饼、各式各样的东西,还有耍杂技的在胸口碎大石前仰天呼啸,长街尽头,是人群熙攘,热闹非凡。

    穿过这条长街,飞出这座小镇,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蝉鸣蛙声,还有一个人在呢喃。

    声音很小但却很沉,他在喊她的名字,李思念,一声一声,逐渐微弱。

    这吓得她立马收回心神,不愿再听。

    心脏扑通扑通跳,呼吸急促,仿佛下一秒就要背过气去。

    “思念?”李定坤在她眼前挥挥手,“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没有,什么都没听见。”李思念拼命摇头。

    “这正常。”李定坤拍拍她的肩,“我当年也是练了足足两个时辰才能听到八百米外的声音,你大哥我算是天资很高的了。”

    见思念不说话,李定坤接着安慰,“没事啊,这多大点事,慢慢练习就好。”

    “嗯。”李思念这才缓过神。

    轻轻点点头,她说,“以后再学吧,我现在想出去看看月亮。今天的月亮一定又大又圆。”

    没察觉到思念的异样,所以李定坤只是笑着说,“你二姐也喜欢那些风啊花啊雪啊月啊的,去吧去吧。”

    明月高悬,今天好像是十六。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嘛,圆得就像是在漆黑的天上摊了块煎饼果子的饼皮,再敲上一颗鸡蛋,月亮表面便有了凹凸不平的纹路。

    月光并不刺眼,所以李思念直勾勾地看着它,似乎是要从这银月圆盘里看出些什么。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她忽然想起很多人。

    老爸老妈家里的猫,还有一群怨种狐朋狗友。本来约好考完试要出去玩儿的,去一个靠近大海的城市,在潮涨潮汐时湿漉漉的沙滩上印出一个个脚印。

    他们现在在干嘛呢?那边时间过得慢,有在拍毕业照了吗?

    忽然又想起敬长生。

    为什么又会突然想起他?大概是因为刚才听到了他的声音,还有就是,那天他离去之时,给她带来了十分大的震撼。

    拍拍脑袋将那个身影拍出去,李思念继续看月亮。

    系统的任务她并不想完成,可是却不得不去做。这样一来,既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大哥。

    林中森暗,葳蕤的枝叶将大半边天空掩盖。冷白的月光只能从树叶的缝隙中钻出,在幽暗的林间形成一道光束。

    这道光打在知了透明的翅膀上,它在这束光下鸣唱。

    不远处传来????的声响,干枯的树枝从中断裂,打破林间的静谧。知了被那声音惊动,吓得停止鸣唱,抖动翅膀,撒下一地月光。

    敬长生走在黑暗中,冷月那几束微弱的光并不足矣照亮前方的路。他又不知道该去哪里了,变成一只游荡在荒郊的野鬼。

    浑身发烫,心口很疼,那里又开始长东西。可刚长出来的血肉才被一把长剑刺穿,生出一个血窟窿。

    不是没有受过伤,只是那些伤口都会很快愈合,但心口这处貌似与之前不同。炎炎夏日,不曾处理过这道伤口,情况倒是变得越发恶劣起来。开始发炎,流黑血。

    明明之前比这还严重的伤都会很快愈合,为什么现在却好不了?是因为这伤在心口那处刚生长出来的血肉上吗?

    旧伤未愈,再添新伤,一株株血芽从石缝中生出,将那道缝隙越撑越大。

    又开始了。

    是痛啊,这样疼怎么能不去享受呢?他会是一个活着的人,能感冷热,能知痛痒。

    痛一点,再痛一点。敬长生伸手往心房的伤口里抠,甚至几乎将那里的皮肉翻转,他半跪在地上,鲜血从那伤口处不断滴落,犹如泉水源源不断地从泉眼冒出。

    额头冒出冷汗,身体在狂热地颤抖。

    已经这样疼了,是不是能专注地去享受这份疼痛呢?是不是就不会想起那些本不该去想的事呢?

    可是不行啊,几乎已经形成条件反射,每当心口开始长东西的时候,他总会去喊李思念的名字,一声接着一声,不断呢喃。就像现在这样。

    “李思念,李思念……”

    察觉到自己在喊她的名字,敬长生皱了皱眉。

    他明白,李思念不在这里,所以无论他怎么喊,李思念都不会听到,也不会用那双温软的手去抚摸他的头顶,然后轻声对他说,我在。

    这些他想要的,现在都不会有。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喊她的名字?李思念的名字从嘴里说出来会让心口的疼痛不纯粹。他本来可以享受这份疼痛的,可因为喊了一个不在他身边的人,心里竟然开始觉得难过。

    不应该难过的,他应该高兴,那里在长东西,他会变成想李思念一样活着的人。

    想对李思念说,我好高兴,可是李思念不在,无论他说什么她都不会听见。

    前几次李思念明明都在的,可这一次却不在了。

    她不在了,她不要我去见她。敬长生在心里想。

    但口中仍旧在呢喃着李思念的名字,只要心口的疼痛不消失,那就永远不会停。

    这是已经形成的条件反射,他无法控制自己。

    忽然十分暴躁,心口的血滴下去与泥土混在一起,敬长生抓起这团混着鲜血的泥土全部塞进嘴里。

    血腥味和土腥味一瞬间在口腔中蔓延开来,直冲大脑。这会让他清醒。

    手捂住嘴唇,防止自己吐出来,他闭上眼睛,心想,这样就不能说话,不会再念出那个名字了。

    静静呼吸,他靠着一棵树缓缓倒下,终于开始毫无保留地享受着那乱箭攒心的痛。

    就在这里睡吧。

    翌日,一缕阳光透过重重绿叶,最后照到敬长生眼睛上,他被那道光刺醒。

    林子里有一片湖泊,在初晨的日照下波光粼粼。敬长生褪去衣物,在里面好好洗了个澡。在此之前,他一直用的是去尘符。不过听李思念说,洗澡很舒服,他便想试试。

    被阳光一照,湖水暖暖的,被湖水包裹住全身的滋味,确实很不错。水下很安静,只有流动的水波声,将一切喧嚣隔绝在外。

    洗掉嘴里的土腥味,头发上的污泥,还有心口处仍在不断涌出的黑血。敬长生整个人像是一条湖里的白鱼。

    李思念果然没骗他,洗澡很舒服。

    从水下游上来,浮出水面,敬长生抹了把脸上的水。看着天边躲在云层后的太阳,白净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笑容。

    又潜下水,犹如一条鱼儿在水中嬉戏。他喜欢湖水流过身体和脸颊的感觉,这会让他想起李思念那双温软的手,就像水一样。

    穿上衣服,再用一张符纸将湿漉漉的头发弄干,敬长生将墨发用一根黑色发带束成马尾,往林外走去。

    林子外也有一座小镇,现在时间还很早,沿街叫卖的小贩依旧热情高涨。

    肚子开始咕噜噜叫,许是心口处的血肉越长越多的缘故,敬长生现在越来越变得像个人,居然也会饿肚子。

    李思念说,饿了就要吃东西,所以敬长生现在准备去找点东西吃。

    如果是李思念的话,她会吃什么呢?她早上一般会要一根油条再加一碗豆浆,而且必须是纯黄豆浆。

    所以,按照她的口味,敬长生停在路边一家卖早餐的小摊前点了一份豆浆油条。

    摊主是一对夫妻。

    男人高大,精壮的手臂被太阳晒成古铜色。他负责揉面,除了蒸包子馒头外,还负责炸油条。

    揪一块流动的软面糊,拉成长条放进油锅里。随着滋滋滋的声响,面糊内部冒出小泡泡,很快便开始膨胀,变得三倍大,外皮也变得金黄而酥脆。

    女人娇小,虽然相貌平平但好在有一张能掐出水的好皮肤。她则负责收钱和煮豆浆,白花花的豆浆在锅中翻滚,蒸汽滚滚,豆香四溢。

    两人分工合作,所以动作很快。敬长生面前很快就摆上一碗滚烫的豆浆,和一碟切好的油条。

    夹起一块油条放进豆浆里,待起吸饱汤汁再送入口中。果然,香甜的豆浆从柔韧的面皮中迸发出来,溢满口腔,甜而暖,落入胃中,将整个饥饿的身体填满。

    这比那混着血的泥土滋味好多了。

    李思念没骗他,吃东西很舒服,无论是用她的身体吃东西,还是用自己的身体吃东西。

    他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活在人间,除却风雨,还有温情。就像李思念那样活着。

    吃罢早餐,敬长生忽然不知道该往何处去,目前还没有嗅到怨鬼的气息,难道又要像之前那般流浪吗?

    嗯,因为跟李思念一起生活过,所以肯定跟最初的流浪是不同的。至少,他会学着李思念的样子吃饭,睡觉,而不是在路上不眠不休一直走。

    放下筷子坐在原处发呆,他看到两位摊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静静地观察着他们,他们脸上都带着笑,好像十分幸福。

    似乎是被敬长生盯得太久,两人有所察觉,女人只好走过来问他,“公子是有什么想说的吗?如果是小店招待不周,还望公子见谅。”

    “你们一直在一起么?”眨着琥珀色的眼睛,敬长生天真地问。

    被敬长生突然的问题问住,女人愣了两秒,然后才尴尬地回答道:“我们是夫妻。”

    “夫妻就会一直在一起么?”

    “夫妻当然会一直在一起。”女人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得奇怪。

    “你喜欢他?”

    “公子在说什么笑?我们结为夫妻,自是因为互相喜欢。”

    敬长生顿了半晌,紧接着又问:“然后你们就一直在一起,一刻也不曾分开?哪怕是一天,一个时辰,一炷香的时间,都不曾分开?”

    愣了半晌,女人这才皱着眉头,结结巴巴地说,“当、当然。”

    她看起来已经不想再跟眼前这个怪人说话了,可眼前这个怪人似乎有无穷无尽的问题。

    “喜欢是什么?你会亲吻他的嘴唇吗?然后心跳加速,甚至呼吸不畅?我好像也喜欢泡在豆浆里的油条,为什么我的嘴唇与之接触时并不会心跳加速呢?我只觉得它好吃。”

    女人的脸由白色变成红色,再由红色变成绿色,最后怒目圆瞪,大喝一声,“衣冠禽兽!”

    听见女人的声音,男人立刻拿着擀面杖赶过来,将女人挡在身后,怒吼:“你想干什么?!”

    琥珀色的眼睛眨了眨,敬长生很疑惑,明明没有杀意,只是想问几个问题而已,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果然,只有李思念会跟他好好说话,这个问题只能去问李思念。

    不想再与男人发生争论,敬长生转身想要离去,可那男人似乎不愿就此善罢甘休,开始朝四面八方大喊:“那位衣冠楚楚的公子,是个禽兽,他调戏我家夫人!”

    他知道什么是禽兽,就是在森林里跑的那种,可却不知道什么是调戏,更不明白为什么周围突然围来一群人。

    那群人看起来好像都很不怕死的模样,愚蠢地想要挡住他的去路。敬长生有些不高兴了。

    一只只剪纸小人飞到空中,等它们快速旋转起来,就会化作最锋利的刀片。

    满身杀气,敬长生仅仅只是朝那群人看了一眼,那群人便被吓得缩成一团,嘴里连连哀嚎着:“大白天的见鬼了,大白天的见鬼了!”

    更有人悄咪咪地在私底下互相传播消息,“那人一看就是个妖道,会妖术的,咱们可惹不起。”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快逃吧!一瞬间,众人四处逃窜,鸡飞狗跳。原本热闹繁华的早市在这一刻变得十分萧条。

    整条长街上目前只剩下三个人,敬长生,还有卖早餐的那对夫妻。

    不是那对夫妻不想跑,而是敬长生不要他们跑。

    “最后一个问题。”他心里其实还有疑问,“如果你的夫人跟你分开了,你会怎么做?”

    “当、当然是、是去、去找、找她。”男人结结巴巴,话都说不利索。

    “要是她不想见你呢?”

    “她、她不会。”

    敬长生想了想,然后喃喃自语道:“我明白了。”

    说着丢给男人一颗金豆,“谢礼。”说完便转身离去。

    他要去找李思念,反正知道她在哪里。

    是要去帝都了吧,就在刚才,敬长生感受到怨鬼的气息,就从帝都那个方向传来。李思念跟李定坤一伙儿,肯定也会到那里去。

    方才那群人围上来时,敬长生本来想把他们全部杀了,可他忽然想起李思念。要是李思念知道这件事,估计会生气。她一生气就不理人了,所以他最终没动手。

    嗯,现在去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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