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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念祖国……虽然还是那么嫌贫爱富。”林冬感叹,出国五年,吃过最美味的事物,喝过最昂贵的红酒,住过最奢华的房子,睡过最性感的女人,但只有回到了这一片两世生养的土地,林冬才能感受到孤身漂泊在外的人体会不到的安稳。22ff
五年前他到米国后被卷入一次枪战,一名华尔街的大亨被仇家追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呼啸奔过,枪声如雨,林冬差点吃了一颗流弹,那继承自盛唐和社会主义的见义勇为行侠仗义的精神作祟,让他帮助那名大亨脱离险境,他还记得那些让他快点滚开的大亨保镖看到他在枪林弹雨中穿梭,用拳头对抗子弹的时候,那看到了耶稣的见鬼表情。
那些保镖是宙斯盾保镖集团旗下成员,他也因此加入宙斯盾,仅仅过了一年,他就从最低级的铁牌保镖晋升成四名金牌保镖之一。第二年,他的雇用薪金开始以小时计算,第三年,他的朋友已经遍布世界各地,第四年,他的名气在国际舞台上熠熠生辉,在地下世界的保镖圈子里,他是最耀眼的新星,甚至有国际政要和巨商点名要他做保镖,他的个人信用等级甚至比宙斯盾保镖集团信誉保证还要高,而宙斯盾集团是国际保镖界四大集团的龙头。
是金子总能发光,不过在国外更容易发光,这是在国内用了十二年完成义务教育,在国外只用五年在国际舞台大放异彩的林冬学到的道理。
但是意外总是在人最志得意满的时候出现,轻轻一推,就将站的很高的林冬推下了深不见底的深渊。林冬摸了摸身上的旧伤疤,长呼一口气,低声道:“都过去了,老子总算是回家了。”
林冬在国外流浪半年,靠着黑吃黑攒够了钱,辗转偷渡各国,最后在爪哇的巴邻旁港口找上了跑长途偷渡的“蛇头”,才搭上了回家的航船。
林家别墅位于穗城株江新城的盛泰小区,属于富人别墅区,路上随处可见豪车驶过,林冬身上没钱,靠着11路公交车走到盛泰,被门口的保安拦住。
“你一个流浪汉跑这里干什么,快点滚蛋。”保安仿佛沾染着住在小区里的贵人们的优越感,手中的胶棍指着林冬的鼻子,斜睨着眼,一脸厌恶。
林冬不以为意,国外五年的磨练,他已不是沉不住气的小年轻,脏兮兮的脸扯出一丝恰到好处的笑容,“这位大哥,麻烦通融一下,我有亲戚住在里面。”
保安仿佛听到天大的笑话,朝着一旁看热闹的同事们笑喊道:“你们听听,这流浪汉还有亲戚住在盛泰里,哈哈哈……”
“小子,你这种想攀交情进去讨饭的人我见的多了,回去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滚滚滚……”
林冬哭笑不得,不想再纠缠,一个纵跃跳起一米,直接跨过门栏,撒开腿往别墅跑去,那保安被吓了一跳,破口大骂,率领一群保安追着林冬。
林冬现在身体暗伤极多,能发挥的实力只有一半,但脚力依旧不是这群普通保安能比拟的,保安们逐渐被甩在身后,那领头的更是诧异面黄肌瘦的林冬会有这样的体力速度。
循着记忆跑了十多分钟,林冬来到了一栋大别墅前,此时别墅里隐隐传出优雅的音乐,还有隐约的人声鼎沸。
这是一栋欧洲风格的别墅,别墅外爬满了常青藤萝,和林冬记忆里没有任何不同,林冬难掩激动,按响了门铃。
这时保安们也气喘吁吁赶到,二话不说拳脚相向,盛泰里的住户非富即贵,要是今天他们没处理好这流浪汉,这个饭碗铁定要丢,这年头脑子灵活的人才不好找,四肢发达的保安还是很好找的。
林冬左闪右躲,身形如游鱼,没有保安能碰到他,这些保安只是尽职责,没必要和他们过不去。
吵闹声传入别墅,别墅的铁门打开,穿着修身西服的中年男子端着鸡尾酒出门,看着门外的闹剧一脸不豫,呵斥保安们住手,再打量起流浪汉一样的林冬,目光一怔。
“二叔。”林冬伸手抹了抹脸上的灰尘,咧起一个笑容,光洁的牙齿和一脸的灰尘格格不入,这一口白牙让林氏集团的二当家林锦城恍惚了一瞬间。
“你怎么回来了?”林锦城勉强收敛讶异,皱眉问道。
你怎么回来了,不是你终于回来了,表面差不多,意思却天差地别,林冬也收起了笑容,林家人不喜欢他这个被爷爷抱养的流浪孤儿,但林冬还是将他们当做家人,直到他出国五年回来的今天,他才认识到面对完全不喜欢你的人,不管你笑得有多真诚,也没办法让人有好感。
“爷爷呢?”林冬不想多说,突然觉得有点累,只想见到那个对别人严厉但只有对自己才慈祥的老人。
林锦城脸色一变,突地想到了什么,用三秒刻意平复怒火,看着林冬的眼神冷了下来,转身往别墅里走,“跟我来。”
林冬没看懂林锦城的脸色变化,对保安们略带歉意地点了点头,走进别墅。
门外的一干保安面面相觑,领班没想到被他鄙夷了一顿的流浪汉真的是盛泰住户的亲戚,大为后悔刚才的言行,脸色一阵青一阵白,预感饭碗不保,心惊胆战,只好默默祈祷林冬不记得他的样貌。
林锦城走到一边不知道给谁打电话,林冬进了别墅,入眼是一个巨大的酒会,长桌上摆着新鲜的海产,龙虾、螃蟹、三文鱼,白色的桌布和红色的美食相衬托,男男女女衣着正式,谈吐优雅,看上去都像是成功人士。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广潮省一线企业林氏集团大洗牌的这个时间,东南商界里不会有人拒绝林家的邀请,参加酒会都是东南商圈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当流浪汉般的林冬跟着东道主之一的林锦城踏入这栋别墅时,所有人诧异的目光都聚集在林冬身上。
被一群大人物注视,林冬毫不紧张,他早已习惯了,挑起一片三文鱼抛进嘴里,随意道:“收起你们对我流浪汉装扮的好奇,这可不是今年米兰国际时装周的潮流。”
“这人是谁?好没礼貌。”
“穿的好脏,外面的乞丐怎么混进来了?”
“难道林家的安保设施还拦不住一个流浪汉?”
众人窃窃私语,目光鄙夷,上下打量林冬。
“骚瑞,忘了这是在国内,要虚伪……啊不,是矜持。”林冬一脸恍然大悟,脸色一正,“各位女士们,请尽情享用美食和香槟,有什么不满就找我二叔——只要远离他的大床就好,还有各位先生们,如果真的对旁边女士的胸罩很感兴趣,我知道有一家专卖店质量不错,地址是……”
“闭嘴,跟我来!”林锦城脸上挂不住,收起电话,不由分说拉着林冬径自上了二楼。
在场男女眼神玩味起来,早就听说林氏集团的林老爷子曾经抱养了一个孤儿,八成就是这人,看林冬一身脏兮兮,不少心思玲珑的客人免不了对林冬恶意猜度,在这林家动荡洗牌的时刻,继承人身份介于合理和不合理间的林冬是不是回来分一杯羹的?
那可是东南龙头企业之一的林氏家族的股份啊,拥有1已足够一辈子不愁吃喝了。
上了二楼,来到林锦城的书房,林锦城嫌恶地捂着鼻子,让满身臭味的林冬离他远一点,自己坐在书桌后的太师椅上,问道:“这五年你去哪里了?”
“你知道我出国了。”林冬收起对其他人的吊儿郎当,皱眉回答。
“出国?”林锦城冷笑一声,指了指林冬身上的破烂衣服,“出国五年,你就混成这样回来?”
林冬默然,他那个圈子之外的人不会明白他的成就,他不想说,也没必要和林锦城说,说了别人也不信。
林冬不愿想起满手的血腥。
“爷爷呢?”
林锦城目光眯起,掏出一根黄鹤楼,点起火,夹在手上没抽,冷笑道:“这个问题,你应该比我清楚。”
“什么意思?”
“我爸一个月前死了。”林锦城吸了一口烟,淡淡吐出一个烟圈,看着林冬神色猛然呆滞,蔑笑道:“我也不和你玩虚与委蛇那一套,我爸的确留给每个家里人遗产股份,你回来不就是为了你3的股份吗,装什么惊讶。但是你给我弄清楚,你只是一个孤儿,能踏进我林家的门已经是莫大的福分,咸鱼还真的想翻身?别做梦了,外人始终有外心,白眼狼。”
林冬脑子里一片天旋地转,眼前阵阵发白,摇晃着退后了几步,手扶在椅背上才站稳,他从来没想过爷爷会死,这个消息太突然,为了能回国见爷爷,他不惜身受十二枪逃出亡者格斗场,不惜为了回国流浪辗转大半年,甚至连暗伤重重的身体也没花太多心思去调理。
孩子长大了,可是抚养他长大的人已经离开人世。
林冬扶住书桌,眼里血丝密布,脸色是压抑着的狰狞,一字一句蹦出牙缝:“我爷爷是怎么死的!”
“心力交瘁,几年前林氏集团遇到了大危机,集团挺了过来,可是我爸没挺过来。”
“钱,有这么重要吗?”林冬鼻头酸楚,却硬生生忍住了,他没有在别人面前哭的习惯。
林锦城嗤笑,“钱不重要?那你为什么回来,还不是为了钱?别在那里假惺惺的了,我看的想吐。”
“放屁!”林冬拳头紧握崩出青筋,沙哑道:“我现在只想去拜祭爷爷的坟墓。”
虚掩的房门打开,四名魁梧的保镖进入房间站在林冬身后,腰间鼓起明显带着家伙,一个保镖递给林锦城一叠纸,纸张散发着一股油墨味,明显刚刚打印出来。还有一个保镖带着一个手提箱,放在桌面打开,里面是一箱子现金。
林冬扫视了一眼悍气外露的四名保镖,疑惑开口:“二叔,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氏集团现在恢复了正轨,经不起折腾,我不会让你得逞,”林锦城将手中的纸和一支笔扔给林冬,以一种大局在握的姿态吸了一口烟,眯着眼平静道:“所以你必须出局,你手上的是债务合同,承认我爸从小到大对你的抚养并非义务,你欠林家一千万抚养费,等于和我林家划清界限,放弃林家股份继承人之一的身份——这本来就不是你应该有的身份,不用担心,这一千万不用你还,我只需要你撇清自己的身份,你签了这份债务,我给你一千万万让你远走高飞。”
“恩断义绝?”林冬将合同攥出了皱巴巴的褶子,低声道:“如果我不签呢?”
“你身后的四位会让你签,顺便提醒你一句,他们以前都是东北和西北那边道上有名的狠人,我不能保证你会不会缺胳膊少腿。”
“二叔,你真的要做的这么绝?”林冬拳头紧握。
“你想做白眼狼,就别怪我做绝。”林锦城脸色平淡,他在商界摸爬滚打了几十年,十分清楚只有果断才能保护利益,这个计划在他看到林冬的一瞬间就已经想好,不能让林冬坐实自己林家人的身份,否则又要重新分配股份,最重要的是林冬的继承股份要从他手上扣除,他的股份会跌落50以下,将会失去集团绝对话语权。
林锦城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再说林冬只不过老爷子以前抱养的一个孤儿而已,没有在那个冬天冻死街头已经是天大的福分,难道还想贪得无厌地索取更多?
“摆正你的身份,如果不是我家当年好心收留你,你早就冻死在街头了。”林锦城淡淡道:“没爹没娘的孤儿。”
林冬深吸一口气,压下胸腔里跳动的怒火,“我只想祭拜爷爷。”
林锦城冷笑,“你不是我们的家人,凭什么祭拜?”
林冬骤然眯起眼睛,压抑不住的杀意猛地席卷开来,仿佛有血腥的飓风刮进这间书房,在他身后的四位保镖脸色猛然一白,大步后退,林锦城脸色僵住,手中的烟掉落,将名贵的地毯烧出一个焦洞。
这股杀气转瞬消失,仿佛从来没出现过,回过神的林锦城震惊地看着林冬,保镖们更是面面相觑一脸凝重,他们都是见过血的,这种程度的杀气几乎凝结成实质,这是要多少条人命才能累积出来的气势啊,四人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采取了警戒行为,抓住了枪柄,如果这阵杀气真的属于这流浪汉,他们不敢想象自己能在林冬手上撑过几秒。
“只是错觉吧。”林锦城内心惊悸。
林冬长长吐出一口气,突然拿起笔在债务合同上签下名字,扔给错愕的林锦城,淡淡道:“林锦城,毕竟我们曾经家人一场,我顺了你的心意,我既然签下这份债务,那一千万我会在两年之内还给你,不会食言,我只有一个要求,我还给你一千万那一天,我要知道爷爷葬在哪里,我要去拜祭。”
林冬不再叫林锦城二叔,意思明显。
既然你不把我当家人,我也不会把你当家人,从始至终,我的亲人只有我爷爷一个人。
林锦城拿着合同有些愣了一瞬,暗道那杀气只是错觉,林锦城莫名松了一口气,闻言冷笑道:“就凭你还想两年赚一千万?异想天开!”
“今天我签下这个条约,不是因为你用这四个草包来威胁我,五年前我在机场和爷爷开了一个玩笑,如果我出国没有混出个人样回来,我就把他从小养我到大的钱还给他,也许你觉得只是个玩笑,但对我来说这是个承诺,男人一言九鼎,即使只有我一个人记得,我也不会食言,我会离开穗城,离开广潮,离开南方,不是因为你们不想看到我,而是我不想看到你们。”
唐时有“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的风骨,林冬依旧有唐人的气节。
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我不是白眼狼,林锦城,在我回到南方的那天,你会后悔的。”
林冬留下这段话,径自推门离开,没有拿林锦城的一千万现金。
林锦城冷笑。
林冬果真淡出了林家的视野,而等着林氏集团再一次震动的有心人都失望了,林锦城顺利坐实自己的当家人身份,坐拥林氏集团51股份,一切都成了定局。
而三天后的晚上,一则新闻传到了林锦城的耳朵里。
广潮省的一个港口发现一艘小型运货船,船上有二十七具水手尸体,均是被人以重手法一击毙命,经查实都是在逃的通缉犯,头目是一名偷渡蛇头,表面上经营偷渡生意,其实属于海盗性质,经查实这个团伙制造过十三起劫杀偷渡客的重大案件,属于高危通缉犯。
偷渡船从爪哇而来,船上除了二十七名通缉犯的尸体之外再无他人,所有偷渡客都无影无踪,唯一的线索是在港口十多里外的浅滩上找到属于偷渡船的救生艇,猜测是有人杀了所有水手救走偷渡客,但因为没有其他头绪,这个案子也成了谜案不了了之。
林锦城在听到这个新闻的瞬间,突然想到了落魄的林冬,想到那股让他现在也忘不了的杀气。
他随即失笑,“怎么可能和那个废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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