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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想听到你的歌在车载音乐里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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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奔驰车在高架桥上行驶着,朝着城市的边缘奔去。

    远远地看去,那些车流亮着灯光,就像被禁锢在管道里的萤火虫。

    这些萤火虫拼命地往前,努力地寻找着出口。

    远处的商务楼在夜色中静默,窗格里亮着的灯光,将商务楼分割成无数小块。

    公孙瑾把车窗摇了下来,呼吸着外面的空气。

    夜幕之下,高架桥下方是一望无际的江面。

    依稀可以看见载着游客的小船在江面荡漾。

    城市的霓虹灯在水面映出色彩斑斓的倒影。

    恍惚间,公孙瑾看见有人坐在大桥的边缘,犹豫着往下。

    有出租车司机停了下来,大声呼喊着“你还年轻,别做傻事。”

    公孙瑾回眸望去,看到热心的司机抓住了年轻人的手腕,正在往回拽。

    奔驰车呼啸着驶过,带着他的视线远离。

    “这座大桥是整个城市自杀率最高的地方。”

    晴姨见他往后看,轻声说道。

    “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寻短见。”

    “人生只有一次,没有来生。”

    公孙瑾闻言,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天自己醒来时,屋子里弥漫的二氧化硫气味。

    这具身体已经死过一次了。

    原主是个傻瓜,在决定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忘了那些挽留他的声音。

    “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他微微颔首。

    “要听歌吗?”

    晴姨柔声问道,打开了车载音乐。

    “听!”

    公孙瑾的回答简单明了。

    “想听什么歌呢?”

    “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听我唱歌,那就放晴姨的歌好不好?”

    她微微笑着。

    看着女人的笑容,公孙瑾微微一愣。

    总觉得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有些熟悉。

    没等他细想,清冷空灵的女声在车厢中缓缓响起。

    听不出年代感的声音,相当的悦耳。

    前奏空灵,节奏感也很好。

    钢琴和小提琴,还有贝斯的搭配恰到好处,听起来让耳朵很舒服。

    公孙瑾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这是他来这个世界后,难得喜欢的歌。

    如果用记忆中的声音去形容,可能就是王菲的声音。

    她的声音和王菲很像,这让公孙瑾觉得既惊喜又意外。

    他在原时空就是王菲的忠实歌迷,尤其钟爱王菲和林夕的组合。

    “好听。”

    公孙瑾微微笑着。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他这话一出,一旁的庄晓梦先是露出一脸错愕的表情,然后是忍俊不禁。

    “啊?”

    师晴哭丧着脸,嘴巴撅得老高。

    “《夕日》,是我的歌,你没听过吗?”

    “哈哈,你已经过时了。现在年轻人谁还听你的歌。”

    庄晓梦掩着嘴角,笑得前俯后仰。

    公孙瑾微微一愣,越看晴姨越觉得眼熟,于是悄悄在网上搜索了一下。

    不搜还不知道,一搜索真的让他吓了一跳。

    师晴,继邓丽君后,华语乐坛最具有影响的女歌手,被称为“天后”。

    曾多次创下单曲和专辑最高销量记录。

    尽管已经退隐歌坛十多年,但她的专辑销量依然高居华语乐坛的榜首。

    在亚洲地区,多次被评为最具有影响力的华语歌手。

    难怪看她觉得眼熟,谁能想到这个歌坛天花板级的歌手,竟然会这么低调!

    那首《夕日》是她的经典之作,曾红遍大江南北。

    就是这么一首堪称传奇的歌,公孙瑾竟然没听过。

    这让师晴大受打击,看向公孙瑾的目光都有些幽怨。

    “小瑾,你小时候好喜欢听我唱歌的。还经常让我教你唱歌的。”

    “太多年没见了,我记性比较差。”

    公孙瑾略微有些尴尬。

    “你现在还在唱歌吗?听你说没报音乐学院,我觉得好可惜的。”

    “你的嗓子,是老天追着喂饭吃的那种。”

    师晴说着,眼里的光黯淡了下去,难以掩饰那份惋惜和失落。

    “有啊,你没看过那个视频吗?在网上很火的,《千千阕歌》就是他唱的。”

    庄晓梦笑着道。

    “是吗?我平时不怎么在网上冲浪。”

    师晴闻言,眼睛里的光又亮了起来。

    “我放给你听听。”

    庄晓梦赶忙从手机里的收藏夹中找到了公孙瑾唱歌的现场视频,播放起那首《千千阕歌》,眼睛里的光芒灿烂如星辰。

    公孙瑾侧目看着庄晓梦,那女孩迫不及待地将他唱歌的视频翻出来,急着给自己妈妈听,带着一丝炫耀的意味。

    像是为了在妈妈面前证明他有多好。

    他有些意外,自己不经意之中唱的一首歌,竟然被这个女孩子视若珍宝,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了。

    吉他拨动的前奏在车厢中响起,师晴关掉了车载音乐,竖起耳朵认真地听了起来。

    越挺越觉得惊喜,脸上总是嗪着温柔的笑。

    “来日纵使千千厥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师晴听了一会儿,就自己哼唱起来。

    音准完美,唱功和感情也让公孙瑾感到惊艳无比。

    “很美的曲子,歌词也写得很美,唱得也好听。不愧是小瑾。”

    师晴赞叹道。

    公孙瑾听着,略微有些脸红。

    这首歌可不是他的,他只是“拿来主义”了而已。

    曲是马饲野康二作的,词是林振强填的。

    “这首歌是你创作的吗?”

    “小瑾,你真的太棒了!”

    师晴神情很是激动。

    公孙瑾只好硬着头皮地承认,同时在心里对马饲野康二和林振强反复道歉。

    “这首歌录下来吧?晴姨帮你,我这里有最好的设备和资源。”

    师晴越说越激动。

    公孙瑾有些心动,同时又有些犹豫。

    “晴姨很想看到你的歌被人传唱,能在我的车上作为车载音乐,那就再好不过了。”

    “晓梦,你觉得呢?”

    “我也很想在音乐播放器搜到这首歌,而不是只能在短视频里看到。”

    庄晓梦笑着颔首。

    公孙瑾闻言,不再犹豫,慢慢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晴姨说想听到他的歌能放在车载音乐里,真的有让他感动到。

    这也是原身的梦想。

    他有不得不去实现的理由。

    “好!”

    公孙瑾鼓起勇气,做出了这个即将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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