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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眼小说 > 穿越七零,咸鱼娇妻她被迫上进 > 第3章 石招娣与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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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个“ta”是个女孩的话,叶微似乎能理解了,手里拿着镰刀呢,沉浸在帅哥的美貌中无法自拔,结果误伤了人家。

    宋旭兴还在气愤地絮絮叨叨,叶微在旁边听着热闹,又啃了一口玉米。

    “嘎吱嘎吱。”

    陈温均抬头看了她一眼,叶微投以无辜笑容,含糊地说:“你流了这么多血,伤是不是很重啊,你们有药吗?”

    宋旭兴苦着脸,长叹了一口气,“有几粒消炎药,谁能想到,下地第一天人就受伤了。唉,我先回知青点拿药去了。”

    目送着宋旭兴跑着离开,叶微搬了个小板凳坐到陈温均对面,笑容娇俏,眨了眨眼睛,“同志,你是新来的知青吗?”

    不然怎么是第一天下地?

    而且原主的记忆里也没有这个人,这么漂亮的脸蛋,不可能见过还没印象。

    陈温均点点头,“是的。”

    这个小姑娘的目光是赤裸裸的欣赏,但很干净,没有那种令他恶心的感觉。

    他看着小姑娘一下下啃玉米,她腮帮子鼓鼓的,眼睛又大又圆,像只雪白的兔子。

    陈温均盯着这根一咬都爆汁的生玉米,又看看吃得欢快的叶微,露出了复杂神色。

    这个小姑娘估计家境不太好吧。

    饿得都等不及煮熟了。

    叶微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她一边吃着甘甜的玉米,一边近距离欣赏着这张俊脸,只感觉自己拥有帝王般的享受。

    真是秀色可餐啊。

    就着这张脸,她还能再啃两根玉米。

    叶微眼也不眨地看,光明正大的,直看得陈温均转头咳了两声。

    哎呀,该收敛一下了。

    叶微前倾的身子往后,笑着问:“同志,我叫叶微,你叫什么名字啊?”

    陈温均礼貌地笑了笑,“陈温均。”

    “哪个温哪个均?”

    “温度的温,平均的均。”

    这个年代,满大街都是建国爱红,哪怕在林场里,喊一声建国都有七八个答应的。

    所以说,能取出温均这种名字肯定不是普通家庭,起码家里是有读书人的。

    再看陈温均的脸和气质,一定出身不错。

    叶微真心实意夸赞道:“你的名字真好听。”

    她看见陈温均脸色有点发白,估计伤口很疼,但他的表情还是很平静,甚至还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是个狠人。

    叶微心里感叹,“我去给你端杯水吧。”

    结果她刚站起来,就看见坐姿端正的陈温均上身一歪,直直就要往地上倒。

    叶微一惊,眼疾手快就扶住了他。

    “同志?陈温均?”叶微用力撑住陈温均的身体,拍了拍他的脸,毫无反应。

    看来是真昏迷了。

    叶微懂一点急救手法,她扶不动陈温均的身体,只能把他放平在地上,她小心翼翼地,没有碰到他的伤口。

    陈温均的小腿上方已经绑了件衣服,是用来止血的,但现在看来用处不大。

    叶微弯腰细看了他的伤口,才发现刀口虽然不长,但很深,估计得缝针了。

    叶家没有酒精碘伏之类的药,叶微慌乱了一下,灵光一闪,就跑进了屋里。

    叶微拿出丰饶角,深呼了一口气。

    “植物界、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伞形目、五加科、人参属、三七!”

    她手里突然出现一棵翠绿的草,叶微把丰饶角塞回衣领,又跑了出去。

    三七的叶子可以给外伤止血,叶微撸下来一把,从厨房找了个碗,用蒜杵子大概捣碎,就赶紧跑回陈温均身边。

    她掰开陈温均的嘴,粗鲁的把药灌了下去。

    此时,不远处宋旭兴也回来了。

    “怎么了?他怎么晕倒了!”

    宋旭兴冲过来,看着躺在叶微膝盖上的好友,脑袋嗡的一下,直接懵了。

    “应该是失血过多昏迷了,他的伤口太深,需要去医院缝针,你现在快去找人!”

    叶微没了刚才甜美可爱的样子,她表情严肃,眉头紧皱,说话的语气不容置疑。

    宋旭兴下意识就听进去了,但还有些犹豫,“那他?”就放在你这儿?

    “我会守着他,快去地里找人!”

    叶微直接打断他,再不去医院,人就真危险了。

    宋旭兴嘴里胡乱应了声,飞一般跑向玉米地,留下一串余音,“大队长,出事了!”

    而叶微把陈温均腿上的衣服重新绑了一遍,用力勒紧,以减少血液的流失。

    她看着双目紧闭的人,心急如焚。

    希望不要出事。

    没等两分钟,土道上就出现了几个狂奔的男人,“陈知青呢?晕到哪儿了?”

    一个林场汉子看见叶家门口,枕在叶家女儿腿上的陈温均时,一时愣了下。

    叶微皱眉,愣什么呢?

    她赶紧招手,“快扶人啊,陈知青都晕了半天了,得快点送到医院去!”

    汉子这才反应过来,一撸袖子,急哄哄把人抬了起来。

    “小心点,别碰到他的伤口!”

    叶微提醒了一声,看着汉子把陈温均抬上板车,绑上绳子,就拉着车飞奔起来。

    这人拉着车,一溜烟就跑没影了,宋旭兴也狂奔着跟上去,留下一串烟尘。

    叶微看人走了,回过神,才注意到自己被血蹭脏的上衣,赶紧回了院子。

    她用力洗着衣服,心里沉甸甸的。

    这个年代的医疗技术不好,林场地方偏远,最近的医院都在二十里地外的县城,也不知道陈温均能不能坚持住。

    她越想越觉得有点惭愧。

    怎么就没注意到他伤那么重呢?

    叶微咬着牙,把裤子搓得哗啦响。

    等到晚上下工的时候,大家议论纷纷,几乎每个说闲话的人都要提一嘴陈温均。

    “陈知青看那样儿就不是会干活的,才第一天,就能把自己弄伤了。”

    “而且受个伤,直接晕倒去医院了,哎呦这也太弱了。”

    “陈知青是长得好看,可好看又不能当饭吃,种地还是得看我们泥腿子。”

    本地位于东北,林场更是民风剽悍,最讨喜的男人是那种身强体壮的,长相硬气的。

    而像陈温均这样长相精致、身材修长的知识青年,在林场大妈嘴里,往好听了说是斯文读书人,往难听了说,就是小白脸儿。

    晚上石秀兰一回来,还拉着叶微的袖子念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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